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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
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
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
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
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
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
,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
其实想想挺奇怪的,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都没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转个背,就又见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把书放回书柜,拍拍裤子准备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姐姐忽然喊住他。
阿彻有些窘迫,心说不会以后都不许我来看书了吧,却见收银员姐姐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教辅递给他:“刚有个大哥哥让我拿给你的。”
阿彻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本安嘉冕用来拍过裤管的教辅,而且居然和他刚刚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着书跑出书店,熙来攘往的商业街上早已不见了白衬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灯呼啦全亮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连行道树上都挂满了彩灯,阿彻抱着那本教辅站在星星点点华灯初上的街头,他来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着找小修,从来没有发觉这座城市这么美好过。
不是因为霓虹,是因为有美好的人,才会显得美好。
.
那之后过去两个月,阿彻照例每天早起送报纸,背着一只小邮差包穿家走户。
丁先生家的《日报》和《经济报》,嘿咻,搞定!
韩小姐家的《都市热报》,嘿咻,搞定!
王大婶家的《庚林时报》……
咦?
狗崽子正要把《庚林时报》塞进门缝,冷不丁看见报纸最后一版上的头条新闻,蓦地怔住。
《世界全能犬大赛昨日落下帷幕,十七岁少年率爱犬史丢比首次参赛夺冠》新闻还配了一张照片,绿茵场上,半蹲着的安嘉冕揉着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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