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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夜冷笑一声:“是吗?那你倒是说说,为什么最先的两名死者既被吸血又被凶器袭击,而后面几个人只被吸了血?”
“因为凶手在练习,”
罗莲特双手抱在脑后,翻起眼睛看着天花板,“就像我们在学生时代学做实验一样,最初的时候总是无法精确把握试剂的计量。
这名凶手一开始不知道吸食多少血液才能夺走一个人的生命,因此需要凶器的辅助才能将受害者彻底置于死地。”
“但是,经过几次谋杀之后他有了丰富的经验,行凶过程会越来越干脆利落。
我没有看过萨尔迪的卷宗,不过我想死者脖子上的咬痕应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小更深,最后一名死者的伤口会是最致命的。”
绯夜默默地旁观着罗莲特滔滔不绝,半晌叹了口气:“你要是每时每刻这么清醒,该有多好。”
罗莲特露出哀怨的表情:“不可能的好吗?非必要的时候我得节约智商,以备在科研工作上发挥最大的潜力。”
“对,发挥最大的潜力,然后就把自己害得无家可归!”
绯夜走上去,在他脖子上狠狠掐了一把。
“嗷呜!”
罗莲特惨叫,“那我说的到底对不对?”
“基本正确,”
绯夜点头,“卷宗里的尸体照片符合你的推测,第一名受害者的伤口浅而凌乱,说明凶手此前并没有袭击别人的经验,肯定不是一个惯犯。
而到了最后一名受害者的时候,伤口已经非常的准和深,说明此时凶手的手段已经非常娴熟了。”
“那他学吸血学得很快啊。”
“没错,这个人,以前没有犯罪经历,但他的学习能力很强,体力也正处于可以把同类瞬间置于死地的黄金时期。
由以上两点可以推断出,凶手很年轻,他是血族学生、并且是一名优等生的可能性比较大。
但是,我还没有找出所有死者之间的共同点,暂时不能确定嫌疑人的范围。”
绯夜一边说,一边带着罗莲特在迷宫般的办公楼里穿梭。
罗莲特是个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的路痴,如果把他扔在这里,唯一的下场就是找不到出去的路,然后生生饿死在办公楼,结束他迷迷糊糊的人生。
办公楼外面是一片开阔地,视野非常好。
这栋建筑伫立在悬崖的最高处,开阔地的尽头就是悬崖边缘。
海浪拍打着岩石的声音从悬崖下面传来,灿烂的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那景象美得让人心醉。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这座岛屿的阳光终年都非常柔和,且以多云的天气为主,这样的天气既能使人类感到温暖,又能让血族不会被炽热的光线刺痛。
即使因为能力不足而极端厌恶阳光,一般的血族也有很多机会能够邂逅乌云,在白天里肆意呼吸着明亮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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