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3章(第2页)

这些人虽然和金九龄平级,却已经俨然将他看做领袖了。

金九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温声道:“弟兄们辛苦了,都去房里睡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了。”

那几个捕快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金九龄身后站着的不知谁家的小公子,知晓他们是有事要谈,于是都很有眼色的打着呵欠,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了。

金九龄邀叶且歌坐下,问过她的喜恶忌口之后,便叮嘱小二上一道他们这里最拿手的飞鸿雪泥,又点了几个小菜,荤素搭配得很好,不奢靡也不寒酸。

如今虽然并不是饭点儿,但是之前和宫九一场交战,又在马肆耽搁了个把时辰,叶且歌早上草草喝的那一晚白粥早就消化殆尽,便当真是有些饿了。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那道受到金九龄推崇的雪泥鸿爪被摆在了正中间。

天青色的碟子中碓出了一座洁白的雪山模样,金九龄卷了卷自己的袖子,将浓稠鲜美的酱汁均匀的淋在了上面。

“此地饭食比不得白云城精致,然而南海中原,终归各有特色,小公子不妨尝尝。”

似是特意的一半,金九龄又一次提起了白云城,就如同他方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一般。

只是这一次,叶且歌没有再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她拿起一旁的银勺,在靠近自己的这一边舀起了一勺沾了肉汁的“雪山”

送入口中。

入口是绵密甘甜的口感,中间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奶香,和微咸却十足鲜美的汤汁融合在一起,的确有过人之处。

“土豆?芋泥?都不太像呐。”

叶且歌又淡挑了一小点儿没有沾着酱汁的雪山,细细品尝。

她厨艺不差,甚至可以说是个中好手,只是这会儿却也一晌分辨不出到底何种材质。

叶且歌随口说出的“土豆”

二字让金九龄的眼神微微一亮。

如今的安庆,土豆只是在沿海的城市,偶然从异国商人那里才会得到的东西。

而对面这人司空见惯的口吻,让金九龄对白云城不由有了新的估量——他知道白云城如今商铺满天下,却未曾想过,那里与别国的往来也远胜中原。

见到叶且歌蹙眉的表情,金九龄也不卖关子,直接为她解惑道:“是蒸熟晒干了的土豆磨成了粉,再掺些栗子粉一同搅拌调和而成的。

里面还加了一些番邦的乳酪,他们番邦的乳酪很有些特色,不若安庆的牧民们制作的乳酪那样酸,反而奶香浓郁,很是香甜,空口吃也不错,用来入菜也很妙。”

“原来如此。”

叶且歌恍然,又夹了几口旁的菜,便撂下了筷子。

并非她食量甚小,三口两口就能吃饱,而是对面坐着一个满脸写着“我有很多秘密,你快来问我啊问我啊问我啊”

的男人,实在是影响食欲。

放下筷子,叶且歌如金九龄所愿的一般向他问道:“在下从未袒露姓名,却不知金捕快如何得知在下身份?”

金九龄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物放在桌上,反对叶且歌问道:“此物可是小公子的?”

叶且歌定睛一看,赫然便是她临出城之前,兄长给她的那块白云城主印。

凝脂一样的玉佩没有丝毫变化,上面系着的红丝络却被人割断,切口整齐,显然那人手上功夫极快。

这样的信物,叶且歌当然不可能像是兄长有一般挂在腰间。

她寻了一根红丝,将玉佩挂在了自己的脖颈间,又贴身搁好。

这样本万无一失的地方,叶且歌绝然没有想到,她在下了船短短的一个时辰的功夫里,居然……遭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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