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的,好端端的大晴天愣是忽然成了大晚上,比那日全食还要壮观可怖。
那阴影呼啦啦遮过来时,林琅腰间挂着一只拔好毛的肥鸡,正在狗儿村学堂的破落后院里支了棍子堆了柴,准备生火烤起,见状不由吃了一惊。
他虽是低阶的修士,却因着家族是个不大不小的修仙世家,又是家中独子,极为得宠,早早的长辈就请大能给他开了天眼通,眼力非凡。
此时认出上界那团黑压压遮了金乌的,除了乌云,还有魔族的飞行兽,顿时大惊失色。
天杀的,老子都已经逃到这穷乡僻壤当支教了,难道那魔族小王子还能找来?他那一支魔族是属狗的吧?
他赶紧抬手一挥,把待烤的肥鸡收进了腕上的储物手镯里,慌慌张张要寻个地方躲起来。
正巧出门撞上举着火把,领着几个村民兴冲冲往外跑的里长,这才知道附近道门青梧宗发下通令,说什么魔族大军突袭上界西极天柱,已被众仙击退,败兵压界而过,怕是有游兵散勇趁机下界作乱,望周边村落加强警戒,并协助宗门弟子清怪。
遇到游荡的魔物,没能力的有多远滚多远,有能力的宰上一两刀。
若有本事宰够十个,尸身拿到道门去,还可领个入山门考核的牌子。
试问谁不想成仙?
狗儿村贫瘠之地,没啥奔头。
加之西极通天山下大片荒野矿场,本是大云国的流放地之一,路过此地的不是长相凶恶可比魔族的官差,就是罪大恶极的囚犯,村民对魔物并不像久居安逸的大城中人那般害怕,对道门此令热烈响应。
哦,原来不是追兵。
林琅抹了一把冷汗。
真要命,好不容易逃出仙魔战场,摆脱了那小魔王,他怎么还是躲哪哪不太平呢。
林琅,男,二十五岁大好青年。
一个月前走夜路,被个没井盖的下水道坑了,一掉就掉进了这个武力值破天的修仙界。
这个世界的林琅生在修仙世家,可惜天赋差到了极点,不说有无灵根了,力气连常人也不如,真真正正的手无缚鸡之力。
唯二的优点是有副好皮囊,不但美得清秀动人赛芙蓉,还铜皮铁骨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林琅对第二点相当满意,对第一点很是头痛。
这货颜值太高,战力太渣,偏又侠义心肠,是个爱打抱不平的,在他穿越之前就背了不少桃花债,惹了不少死对头。
等他上身时,“大侠”
林琅正好作死请命进入仙魔大战的下界战场,结果因修为太废被队友抛弃,一命呜呼。
林琅一接任就成了魔族俘虏,被献给了一方魔王之子。
这魔子是个男女通吃的,见林琅长得比见过的所有女人都美,兴冲冲收下了。
林琅已经换了个魂,当然不会和从前一样玩什么宁死不屈以身殉道的正派把戏,和魔族小王子假以辞色,周旋了一番,趁着一次混战偷跑了。
谁知这还没跑出多远,魔族就败了。
呵,真是废物。
林琅想,起码坚持到他跑出青梧宗的势力范围再说啊。
出卖他的那群猪队友,正是青梧宗的。
他不求报复回来,但求眼不见心不烦。
谁让他是个废人,打不过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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