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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奈知道比吕士的意思,之前比吕士的一番话也让她获益良多,其实很多道理林奈都懂,也心知肚明自己的缺点,只是她就是不知道该从何改变,怎么去改变。
用了两个晚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周末,没有事,为了让实践能有机会证明理论,难得她愿意出门,逛街走入人群。
人与人相处的艺术第一课,要先学会观察,而观察的第一步,就是走进人群,用心去观察身边那些形形色色的人。
林奈不喜欢逛街,从来她都觉得逛街是浪费时间,可现在不同,她要挽回她的“男配”
,而且,被兔子这种草食动物“诬陷”
“打败”
的经验,她不想再体验第二回。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她林奈的字典里,可没有认输这种字眼!
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信步逛了一圈,林奈感觉自己的肚子有点饿了,正巧不远处有家快餐店,没有多想,她举步便走了进去。
用餐高峰段的快餐店人山人海,座无虚席。
点完餐,端着餐盘,林奈在快餐店内扫了一圈后,发现靠窗的一个四人座位上,只有一个人。
没有多想,她赶紧走过去,出声询问那人:“先生,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和我拼桌?”
外面的太阳很大,她不想顶着被晒黑的危险,像个乞丐似地在路边解决自己的午餐。
听到她的声音,一直在看报的男人微微抬起头来。
那是个模样英俊的男人,茶色的柔软短发,如刀削的五官,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可是那副眼镜依然没有柔和他犀利的眼睛,只一眼,林奈便知道这是一个气质很冷、很有压迫感的男人——看着好像有些眼熟,可是林奈一时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他。
他的眼神很冷,面无表情的模样很有威慑力,不过林奈的胆子很大,并没有被他的气势震住。
见他看她,她回以礼貌性的微笑。
男人举目稍稍环顾了下四周,这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店里已经都坐满了人,再看面前的女孩,手里端着餐盘,盘内放满了薯条、可乐、炸鸡等等,好像真的很需要一个座位的样子。
于是,男人颔首,“啊”
了一声后,将摊开的报纸收到一边,让出桌上的一半空间。
“谢谢。”
她松了口气,这个男人,比她意料中的还好说话。
“嗯。”
男人继续看他的报纸,没有再看林奈一眼。
见状,林奈不在意地弯了弯唇,也不去理会男人,专心解决自己面前的食物,打算速战速决。
林奈刚吃完一个汉堡,用纸巾擦了擦手,就有一个同样有着茶色头发的小女孩迈着小短腿满头大汗地从儿童区那边跑过来。
看到林奈,小女孩明显愣了下,林奈友好地冲女孩笑笑,说了一声嗨。
那个小女孩约莫6、7岁的样子,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蛋,看着相当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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