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眯起眼睛,想起扬州城头牌歌姬的天籁清音,陶醉之下,嘴上一时没了把门的。
“秋风起兮,不知香芸亲手烤的雁翅又饱了谁的口福……”
“烟澜,你再不放开手,我可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情。”
楚逍平静的声调风雨欲来,我才意识到原本留在他丹田下腹的手指居然越来越往下,很快就要引火焚身,而楚逍吃醋时我一向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当下抽回手去,想也没想便飞快地起身,不理会他警告的目光,一拧身从视窗穿了出去。
只要在这岛上,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楚逍必然也清楚。
四顾水茫茫,若非插翅飞出去,否则真是无路生还。
我漫无目的地晃到后山,找了块平整的草地躺下来,双手垫在脑后,望着天上南飞的雁列,不免有些伤春悲秋。
说实话,完全抛弃中原的花在世界,我是有些舍不得的,但是,我更舍不得与楚逍分开。
远离尘嚣的日子虽然惬意,却不适合我这生性招摇之人,过久了,定会闲到浑身发毛。
不是没动过把楚逍带回中原的念头,可是始终无法启齿,我知道这座岛不仅是他的家园,更是他一生斩不断的牵挂,我再不讲理,也不会去勉强自己心爱之人。
秋风绵软无力,带着宜人的凉爽,吹得人身心舒畅,我不由得暗笑自己自寻烦恼,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打起瞌睡。
不知睡了多久,梦境似真似幻,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拨拉我的头发,又变本加厉地抓挠到肩上来,虽是滋扰,却感觉不到敌意,我下意识地朝后挥挥手:“楚逍,别闹了。”
对方消停了片刻,又转到前方,在我腰间蹭来蹭去。
被搅得睡意全消,我伸手一捞,却抓到一只毛绒绒的小爪子,睁开眼一看,那是一只红毛小狐狸,歪着脑袋与我大眼瞪小眼。
后山野物遍地,其中不乏珍禽异兽,对这只无甚特别的狐狸我提不起兴致,拍拍它的头,掐了朵花丢给它玩,翻个身打算继续睡。
谁知那狐狸又跳了过来,气咻咻地一爪子朝我脸上抓来,要不是我躲得快,只怕往后数日就得带着几道血印见人了。
“胆子不小嘛!”
我拎起它的尾巴,冷哼一声,打算带回去先剥皮后炖汤。
那小家伙吱吱地叫着,四条小短腿拼命地挥来挥去,我摸摸它身上的毛皮,道:“个头太小,又没什么肉,真是不中用。”
把它捉在手里甩了几下,我那难得一见的恻隐之心冒出头来,一松手将它丢在地上,拍拍手道:“走吧,下不为例。”
小狐狸在草地上就地一滚,竟然变成一个精致俊秀的少年,只是耳朵与尾巴还留在身上,加上满头耀眼的红发,以及遍体浓密的红毛。
我伸手捏捏他的耳朵,又向下摸摸少年身上的绒毛,半晌才回过神来,抬起头,对上缓步走来的人,难信置信地道:“楚逍,你岛上的狐狸成精了?”
楚逍神情平静地接过少年,将手中的披风裹在他身上,道:“丹华,不得胡闹。”
小狐狸精好似见了亲人一般,嗖地躲到楚逍身后,抓着他的袖口不放,探出头来怯怯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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