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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砰,不断有火花在沈擎的脑子里爆炸,他终于明白到底哪里不对劲了,自己面前这一切,活脱脱就是一番古装电视剧里才有的景象嘛!
沈擎厚着脸皮,缠着老板娘问了好久,总算问出一些信息。
原来他这一跌,不仅跌到了陌生的地方,连时代都不对了。
他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叫大华的国家,还处在皇帝的封建统治下。
穿越?!
沈擎嘴里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脑子里乱哄哄的,全都是妹妹书架上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小说。
按照妹妹经常嘀咕的,那些个主角,一觉睡醒了、或者被雷劈了、跳楼了……总之就是以各种奇奇怪怪的方式到了另一个时代,还总能凭着自己独特的技能和超乎常人的智商,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可是……沈擎摸摸叫得愈发欢畅的肚子,长叹一口气,别说大事业了,连肚子问题都没解决,自己怎么就没跌到谁家的后厨去呢?
虽然饿得慌,沈擎还是一位极有羞耻心的男青年,道德和理智束缚着他想要伸往包子的双手,不让他做出名曰“偷窃”
的行为。
脚下似生风一般离开满是食物诱惑的大街,沈擎一路走到城外的小林子里,想找几颗野果先充充饥。
也算他运气好,野果没找到,这林子里倒有不少活蹦乱跳的野兔。
沈擎手里抓了一把石子,口念阿弥陀佛,三两下打死一只兔子。
有着十几年的厨房经验,沈擎提着兔子找到一条小河,手脚麻利地退了兔子的皮毛,掏干净内脏后,用尖细的石头在兔肉上戳了几个洞,随后抹了一把酱油和味精在兔子身上,找了一片大叶子在水里淘了几下,把抹好料的兔子放在上面。
等他四处捡来一大把柴火,兔子也腌得差不多了。
沈擎摸出口袋里的打火机,生起一堆火来。
把兔子串在一根在水里漂过的细长树枝上,沈擎开始翻烤起兔肉来。
为了让肉烤得均匀,烤一会儿就得给兔子翻个身,来来回回翻上几次,兔肉的表面就渐渐变成了金红色,还滋滋地冒着油,肉香味也随之飘出来了。
嗅着这馋人的香味,沈擎的口水都快泛滥了。
心急如焚地再等了几分钟,沈擎把烤好的兔子举到面前,也不管烫手了,一把就撕下一个兔腿往嘴里送。
外皮是酥酥脆脆的,咬起来还微微地渗着兔油,里面的肉非常鲜嫩,还挺有弹性的。
可惜略带一些腥气,沈擎一边嚼一边感叹:若是腌制时能再加一些酒,那就完美无缺了。
啃着香喷喷的兔子肉,渴了就用叶子舀一点河水往嘴里送,沈擎这顿饭吃得也算满意。
吃饱喝足之后,他习惯性地往后草地上一躺,看着天上雪白的云朵,眯着眼睛开始发呆。
突然,他坐起身来,看看自己的衣服,再看看四周,想起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这之后的日子,到底该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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