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52章(第1页)

>

“不过,我听说那人是泰西人,还是个传教士。”

姬冰雁回忆着。

玉笙顿了一下,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

的确不一样,原本玉笙以为,能让他功德暴涨,没准被无花救回来的就是一代大贤。

原谅他的民族狭隘主义,他实在不觉得这样一个人有那么大的本事。

事实也的确如此,那位名叫罗纳德的传教士连话都说不清楚,磕磕绊绊后玉笙才连蒙带猜的把整件事推测出来。

罗纳德的确是个传教士,还是个去过新大陆的传教士。

和普通的传教士不同,他很有理想,不止想把上帝的荣光传递到世界的每个角落,更想在人间营造出一个天堂。

罗纳德对天堂的定义:能吃饱,不饿肚子。

所以,当他在新大陆发现新的粮种时,激动的流泪感激着上帝,认定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指引,他要把这些能让人不再饿肚子的神赐之物带回去,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上帝的慈悲。

这之后发生的事因为罗纳德的情绪太过激动玉笙并没有听懂,但结果却是罗纳德被自己的国家驱逐了,他很不甘心,干脆带着自己留下的粮种向东出发,寻找传说中的黄金国度。

再然后,迷失在沙漠中,被日行一善的无花顺手救走,送到庄子上做了农夫。

玉笙对罗纳德口中的神赐之物只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趣,虽然那些东西有些变化,但这并不妨碍玉笙认出那就是马铃薯,玉米和花生。

玉笙忽然理解了做出驱逐罗纳德决定的人,如果有一天有人拿着这三样东西到自己眼前,说这是神赐之物,赶出去是必须的。

虽然不以为然,但玉笙的的确确的开始怀念炸薯条、烤玉米、盐水花生的味道了,仔细想想,自从来到这里,自己已经十多年没吃到这几样东西了。

不想还好,一想简直不可收拾。

殊不知,在玉笙眼中这三种普及度极高的街头小吃,差点把府里的厨子逼上了吊。

薯条,玉米,花生,这些都是什么玩意儿?

第33章那个未来的得道高僧

关于朱元璋,有一则逸事。

话说当年朱元璋尚未发迹时,有一日腹内饥饿难忍,彼时还是个和尚的明太祖便去化缘,只是那时年景都不好,只有一户人家发了好心,用剩下的有些发馊的豆腐,白菜帮和半碗锅巴给他烩了一碗汤,那滋味让他念念不忘。

登基后,朱元璋忽然又想起这碗汤,可他只记得当时的味道和富贵之极的名字,御厨便根据那珍珠翡翠白玉汤的名字给他上了一碗货真价实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的玉笙自然没体会到这则故事的背后深意,只记得嘲笑愚蠢的御厨,顺便遗憾为什么朱元璋没被磕掉牙。

看热闹完全不嫌事大的玉笙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他的府里居然也会有这种蠢厨子。

炸薯条——玉笙敢保证自己发音标准,但是,厨子给他做成了炸树条。

不知道是什么树的嫩枝,裹上咸蛋黄过油一炸,翠绿金黄,卖相看起来很不错,但这不是他要的。

本月排行榜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季汉彰武

季汉彰武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好莱坞往事

好莱坞往事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我是王富贵

我是王富贵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