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7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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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仲竹在庄子上住了二十天,已经是极限了,春闱过后有一大堆的文会、诗会,史仲竹必须去刷刷存在感了。

带着两个小萌娃回到保龄候府已经是三月六号了,离放榜只有三天了。

史仲竹集中参加了这三天的文会,能在临近放榜的时候组织开文会的都是有一定自信的才子,史仲竹去参加,因见过一僧一道,没有后顾之忧,说起话做起诗来,自然力压众人。

无数经典诗词,随着这三天的文会传遍大越才朝野。

三月九日的文会,是国子监学子联合举办的,这次春闱,礼部主办,但礼部的人主考官、副主考官都没捞到,国子监却占了一个副主考的名额,可算扬眉吐气了。

因此,国子监的学子一时都信心爆棚,走路胸脯都挺得比往日高三分。

文会打着赏花的名头,因为已经开过很多场了二三月常见的梅花、茶花、桃花、兰花、海棠都让人吟咏遍了,今次所幸不限主题,让大家畅所欲言。

“这个史仲竹太有心机了,在家里躲了这么久,恐怕就是在琢磨着一鸣惊人吧。”

一个穿红衫的士子议论到。

“就是,我才不信他真像他说的一样淡薄名利,诗词都是在家里事先想好的吧,倒不辜负他在家里躲了大半个月!”

“是啊,是啊。”

“肯定是这样!”

红衫士子说完,跟在身边的几个人就连连附和到。

“你们说,咱们让他出个丑怎么样?”

红衫士子建议到。

“啊?”

刚刚附和的人倒不说话了,他们就是顺口打哈哈,要真让他们真干点什么事,可没有那个胆子。

“怕什么,史仲竹还能吃了你们不成!”

红衫士子气到。

能在崇尚“水墨嫡仙人”

“清流”

的文会上穿红色衣衫的人,可见他性子热烈,家中权势。

“天天都赞这些梅啊,桃啊,我都腻味了,大伙儿说,我们咏咏其他的可好?”

红衫士子站出来,大声说到。

负责组织这次文会的是国子监的博士金修义,姓氏富丽堂皇,人确实寒门出生,一生几乎都浩在了国子监,最崇尚学问,像这种明明是国子监学生,却不穿学生制服,非穿大红衣衫打眼的学生,可没什么好感。

奈何学生有权有势,作为天下最大贵族学校的老师,也是有几分眼力的,金修义赞同到:“向鼎说的是,那你可有什么好主意。”

这向鼎是魏节侯家的小儿子,克威惠礼曰魏,虽威不逆礼;好廉自克曰节,自胜其情欲。

魏节侯也是在圣人手中才封侯的,看封号就知道还是属于武将大范畴内的,只是这个“节”

字就不知圣人赐给他的时候做和想法了,反正魏节侯是没有“好廉自克”

的品质的,经常在大朝会的时候和别人吵起来,生活作风也是大大咧咧、偏于豪奢的,他的小儿子向鼎在京中也是出了名的才子,今年二十一岁,还未行冠礼,算得上年少有为。

可惜横空出世了一个史仲竹,把风光都抢完了,向鼎心中自然不高兴。

“史家二公子今天第一次参加咱们国子监的文会,自然要先请他先吟诵大作才成。”

向鼎大声说到。

金修义只看像史仲竹,两个有权有势的公子哥儿斗诗,他一个穷博士还是别掺和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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