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90章(第2页)

我们原本就先是独立的个体,其次才是恋爱关系中的我们。

想要在一起,是因为想要变得更好,成为彼此的动力,而不是拖累。”

说这段话的许诺,在季书懿的眼里,似乎重新回到了十五岁时那闪闪发光的模样。

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不忍移开片刻。

“既然在恋爱这件事上,我们都没有经验,那就都好好学习吧。

你好,我的男朋友。”

说完,许诺朝他伸出了手。

星光混着灯光落下来。

在一起

杀青宴结束后,季书懿的团队还要留在丽江拍摄物料。

许诺一个人飞回北京。

回到家先昏天黑地睡了个长觉,把在剧组缺掉的睡眠都拼命补回来。

林蓝过来她家捞人的时候,她正在梦里赶她的新小说《偶像》。

梦里面一双眼睛在黑乎乎的洞里窥视着,像幽暗森林里的阴灵。

小说里写的偶像就躺在床上,被窥探,被监视,像是已经死去。

许诺瞬间被吓醒了,林蓝的敲门声这时候响起,更是让她吓了一大跳。

林蓝是跳着进来的,一把就抱住了许诺。

“许诺诺,你终于回来大北京了,我们都多久没有见面了。

走,今天姐带你扫街去。”

许诺无奈,看了下时间,上午十点半,好在她也已经彻底睡醒了。

简单洗漱了一下,再换了身方便逛街的衣服,她就跟林蓝出门了。

林蓝是北京本地人,胡同里长大的姑娘,平时最日常做的事情就是大街小巷地遛弯串门,碰见哪家大爷在路上遛鸟都能跟人聊上半天,所以许诺总说怪不得她能做记者。

那嘴皮子的确是利索得很。

这会儿许诺被她拉着整个三里屯乱晃,俩人进各种潮牌名品店就好像是菜市场摊位串门似的。

林蓝和许诺的性格倒是很互补,一个咋咋呼呼,一个斯斯文文。

许诺本身不是一个爱逛街的人,出来也基本只当是散步,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而且有林蓝在一旁说个不停,倒是一点也不嫌无聊。

许诺最后停在了一家做手工定制首饰的潮牌店里,她对这些东西原是没有什么了解,也没有什么爱好。

只不过看到可以自己参与手工制作,她突然有了兴趣。

“这里可以自己设计款式吗?”

她询问店老板。

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穿着打扮却很中式,和这个店的风格有种奇异的融合感。

“没问题的,你想要设计花纹,或是字母,或是形状都可以告诉我,我帮你找参考,或者你自己直接画出来,我再帮你加工,都可以的。”

林蓝看她很有兴趣的样子,凑在她耳边小声问她,“你不会是要送给季书懿吧?”

许诺没有回答。

林蓝这才察觉,她很不对劲。

而且这时候,她才瞥见许诺的耳朵上带着一个小小的耳钉,是一个J字形的耳钉。

她立马就意识到这是季书懿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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