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本就先是独立的个体,其次才是恋爱关系中的我们。
想要在一起,是因为想要变得更好,成为彼此的动力,而不是拖累。”
说这段话的许诺,在季书懿的眼里,似乎重新回到了十五岁时那闪闪发光的模样。
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不忍移开片刻。
“既然在恋爱这件事上,我们都没有经验,那就都好好学习吧。
你好,我的男朋友。”
说完,许诺朝他伸出了手。
星光混着灯光落下来。
在一起
杀青宴结束后,季书懿的团队还要留在丽江拍摄物料。
许诺一个人飞回北京。
回到家先昏天黑地睡了个长觉,把在剧组缺掉的睡眠都拼命补回来。
林蓝过来她家捞人的时候,她正在梦里赶她的新小说《偶像》。
梦里面一双眼睛在黑乎乎的洞里窥视着,像幽暗森林里的阴灵。
小说里写的偶像就躺在床上,被窥探,被监视,像是已经死去。
许诺瞬间被吓醒了,林蓝的敲门声这时候响起,更是让她吓了一大跳。
林蓝是跳着进来的,一把就抱住了许诺。
“许诺诺,你终于回来大北京了,我们都多久没有见面了。
走,今天姐带你扫街去。”
许诺无奈,看了下时间,上午十点半,好在她也已经彻底睡醒了。
简单洗漱了一下,再换了身方便逛街的衣服,她就跟林蓝出门了。
林蓝是北京本地人,胡同里长大的姑娘,平时最日常做的事情就是大街小巷地遛弯串门,碰见哪家大爷在路上遛鸟都能跟人聊上半天,所以许诺总说怪不得她能做记者。
那嘴皮子的确是利索得很。
这会儿许诺被她拉着整个三里屯乱晃,俩人进各种潮牌名品店就好像是菜市场摊位串门似的。
林蓝和许诺的性格倒是很互补,一个咋咋呼呼,一个斯斯文文。
许诺本身不是一个爱逛街的人,出来也基本只当是散步,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而且有林蓝在一旁说个不停,倒是一点也不嫌无聊。
许诺最后停在了一家做手工定制首饰的潮牌店里,她对这些东西原是没有什么了解,也没有什么爱好。
只不过看到可以自己参与手工制作,她突然有了兴趣。
“这里可以自己设计款式吗?”
她询问店老板。
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穿着打扮却很中式,和这个店的风格有种奇异的融合感。
“没问题的,你想要设计花纹,或是字母,或是形状都可以告诉我,我帮你找参考,或者你自己直接画出来,我再帮你加工,都可以的。”
林蓝看她很有兴趣的样子,凑在她耳边小声问她,“你不会是要送给季书懿吧?”
许诺没有回答。
林蓝这才察觉,她很不对劲。
而且这时候,她才瞥见许诺的耳朵上带着一个小小的耳钉,是一个J字形的耳钉。
她立马就意识到这是季书懿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