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去了,刚从那边回来。”
两人相视一笑,昨晚殷勤说了裴步在咸明城可是犯了命案的,现在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既然这样,那就此别过了。”
“任兄,裴某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裴兄客气了,只要我能帮上忙,但说无妨,大家是朋友嘛。”
一听孟仁这么说,裴步激动了。
他这人最喜欢交朋友,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任兄大义,是裴某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
马车又行驶了半天的路,这回孟仁确实注意到了两轮马车的弊端。
摇摇晃晃果然不舒服,他其实无所谓,但看到柳如烟被摇的脸色白,心里更加赞同裴步说的话了。
两轮的要换成四轮的,不然这一路走下去,地方没到,人就要废了。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缓冲器,不然按一个在马车上,这种情况肯定能大大改善。
四轮马车虽然稳定性增强了,但颠簸的情况其实并没与改善多少。
孟仁陷入了沉思之中,该享受的时候,他也不会委屈了自己。
看来这交通工具,他还要费点心思。
路途遥远,马车很重要。
裴步委托他的事倒是有趣,盲女和老丈,听裴步话里的意思,这两人他似乎也不熟悉,不熟悉都能委托他照顾,可见裴步这人的热心肠。
孟仁感叹一番,便不再多想。
只是帮忙看一眼,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他也不会在咸明城长住,到时候赠送他们一些银两,也算是完成了裴步的委托。
马车吱呀吱呀,晃悠了半天,终于在接近晌午的时候到了咸明城。
远远望去,咸明城的城墙雄厚方正,巍然耸立,犹如庞然大物。
走进之后,笔直的墙壁,让人肃然起敬,心生敬畏。
交钱入城,守门的士兵一脸麻木,很像是以前赶在国庆节前连续加了7天班的他,对什么都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绕过了城门,里面顿时变成了另外一副场景。
一眼望不到的街道,密密麻麻的高低错落的房屋,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行人,配上各种高低起伏阴阳顿挫的叫喊声,构成了一副这个时代独有的繁荣场景。
相比千原城,孟仁能拿来做比较的也就这么一个地方,咸明城更让人感到紧张。
为什么这么说呢。
街上行人有说有笑的人,行色匆匆的多。
即便是街边小贩,也是绷着脸,一副爱买不买的模样,像是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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