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麻瓜的武器吗?”
海格黑甲虫似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小女巫手里的粉红枪械。
“没错!”
菲奥莉娜一边说着一边拆枪,“意大利伯莱塔公司生产的92f半自动手枪,是我老爸送给我的十一岁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叫做粉红毛毛兔。”
欧姆这时才第一次清晰地看到,这把手枪的握柄上雕刻着一只看起来就很卡通的兔子,和枪身的颜色一样是粉红的。
对于菲奥莉娜的取名能力,欧姆不由得肃然起敬。
因为他扪心自问,现自己宁愿被叫做“伏地魔”
的家伙打败,也不想被“粉红毛毛兔”
杀死。
到时候牧师在他的葬礼上还要一本正经地念出:“让我们悼念欧姆,他勇敢地面对了粉红毛毛兔的猛烈攻击,让我们对他致以深切的怀念,愿天堂没有粉红毛毛兔。”
那欧姆真是恨不得一脚踹开棺材盖,爬起来把牧师也带走了。
“这么个小玩意儿,它能干什么?”
海格对麻瓜的东西向来嗤之以鼻,更何况这件武器连小女孩都能拿在手里玩。
“等一下你就知道啦。
欧姆,我只组一遍,你可记好了。”
菲奥莉娜把零件在桌面上摆好,摘下机械手表放在旁边,坏笑着活动她白生生的手指。
“嗯,开始吧。”
欧姆点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菲奥莉娜的手,不打算放过任何一个动作。
毕竟哪个男孩子不喜欢粉红色的手枪呢?
“哼哼”
菲奥莉娜按下计时按钮的同时,一只手已经拿起手枪套筒,将枪管推进去之后立刻安装弹簧,最后拿起手枪握柄往前一顶,咔哒一声套筒复位,整把手枪便安装完成了,整套流程下来用时不过十秒钟多一点。
“动作真是利索,菲奥莉娜!”
海格对小巫师向来是不吝啬鼓励的,虽然他不觉得这小玩意儿有什么大用,但并不妨碍他为菲奥莉娜这一套明显苦练过的动作献上掌声。
菲奥莉娜带着得意的笑容站在椅子上,对着海格鞠了一躬,然后又把手枪拆开推到欧姆面前:“该你了,欧姆,输的人要帮赢的人带一个月的早饭。”
“你这家伙根本就是想赖床才跟我比赛的吧?!”
欧姆吐槽着,双手已经悬在零件上准备好了,“要玩就玩大一点,不仅要带饭,还要帮忙写作业!”
“想用这么低级的伎俩诈我吗?欧姆,你还真是toonaive呢……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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