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心雅说话时眉心微微聚拢,专注的眼睛闪烁着严肃的光。
“明月,你现在已经年满16周岁了,根据《种花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你需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在社会和法律的角度上看,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所以妈妈不会像以前那样,事事都帮你做决定。
你以后的人生,还有许多决定需要自己去做。
并且每一个做出的决定,都需要承当起,事后展的相应后果。
不管结果是好还是坏,都需要你自己一个人承担。
所以,妈妈也会不骗你,你钱阿姨收你做干女儿。
是有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点,肯定是因为,你间接救了她的孩子,为了报答你的恩情。
第二点,昨天晚上你钱阿姨也告诉我了。
这起绑架案的背后策划人,是他们钱家那些,想把她从现在的位置,拉下马的人。
这些人的计谋被破坏,他们没法拿钱乐之怎么样,也没法拿你钱阿姨怎么样,但他们可以报复你。
妈妈也不想瞒你,你爸爸是个靠不住的,昨天你不见了,我打了他无数个电话,一个都没打通。
我们母女俩在钱塘市,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妈妈真的担心你出事。
钱阿姨想收你做干女儿,也不完全是出于责任和报恩。
她也是真心喜欢你的,妈妈看她昨天看你的时候,眼里的喜爱和温柔都快溢出来了。
当然,做钱家的干儿女,也不一定全都是好处。
虽然妈妈已经明确和钱阿姨说了,不能以干妈的身份,用你婚姻为钱家谋取利益,尊重你的选择,尊重你的个人意志。
当时,你钱阿姨全都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但是,人心是会变的,人的承诺最不值钱,也最容易改变和遗忘。”
这是她的亲身经历,曾经她踩过的坑,不想女儿再踩一遍。
不想女儿傻乎乎的,把自己的信任,自己的心全都交出去。
最后被对方,毫不留情的伤害。
“所以,未来,你钱阿姨有可能,会因为某种原因,拿你去交换利益,保护对她来说更重要的人或事。
这很残忍,可是,我们没法保证一个人,永远不会改变。
当然啦,换一个角度来想,刚刚妈妈说的假设,也只是一个可能罢了,未来也一定会生这样的事。
明月,妈妈告诉你这些,不是为了让你防备钱阿姨。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