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筝淡笑道“借你吉言。”
等到白天光线充足时,岑筝无意间把这个东西拿出来,才发现其实是个姻缘符。
保佑不了他大红大紫,不过可以帮他招点桃花。
岑筝嘴角扯了扯,就他这辈子毫无男性荷尔蒙可言的纤瘦身材,皮肤比小姑娘都细腻,会有哪个女人愿意给他扔桃花吗
登机后,岑筝坐在头等舱靠边的位置,高蕴则坐在过道的另一边。
等到袁踏歌戴着墨镜走过来,发现只有岑筝身边的位置了。
他不情愿地坐下,完全无视岑筝,从助理那拿出来护颈枕,套脖子上开始睡觉。
岑筝不经意了他一眼,忽然发现他用的护颈枕跟自己以前的是同款,一个很小众的日本牌子。
不光是枕头,过了一会儿岑筝又见袁踏歌拿出耳机戴上,从颜色到型号也跟自己上辈子用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自己跟袁踏歌的品味还挺接近岑筝顿时对这只小狐狸精有了一丁丁点的欣赏。
殊不知,那些其实都是袁踏歌偷偷视奸“宋明琢同款每日发布”
这个微博,然后照着买的。
航行一路顺利,飞机停稳在首都机场。
岑筝望着外面灰蒙蒙的天,这才后知后觉有了“恍如隔世”
的感觉。
把光鲜亮丽的人生推翻再来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哪怕运气稍少都可能再也回不到巅峰。
但岑筝现在此时的情绪倒是毫无波澜,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再一次出人头地。
在表演这条路上,拿到金犀奖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这个目标,宋明琢也好岑筝也好,无论重来多少次人生,他都愿意从最底层慢慢尝试。
高蕴给他安排了高级公寓,早就让人打扫过卫生,设备齐全,直接拎包入住。
“下午去见造型师,当面聊一聊,先确定你第一个杂志形象。”
高蕴拿出手机设置了一个闹钟,“时间很赶,造型师最近档期太满了。”
岑筝点头,中午随便吃了几口饭,就跟高蕴一起去造型师的工作室。
车还没到地方,岑筝就认出这熟悉的路线是要去哪里了,不出意外的话,这位造型师就是以前的一位熟人,跟他合作过十几次。
高蕴下车前跟他说“这造型师呢,就跟艺术家差不多,艺术家的脾气阴晴不定的,你就叫他er老师吧。”
er的工作室其实也算他大半个家,从厨房到浴室应有尽有,而且他更多的时候也确实住在工作室,能省下很多时间来进行创作。
这刚被助理带过来,岑筝还没等见到谁,就听到一个人尖着嗓子,声音沙哑喊“蕴姐你好久没来了,我好想你啊么么么么”
岑筝一听这声音瞬间背脊发麻。
一抬眼,见身轻如燕的er从椅子上蹦起来,脚步轻盈飘到高蕴身边,十根纤长的手指弹钢琴似的在高蕴肩膀上敲打,嘴里还发出他自认为甜美的诡异笑声。
他又换了新发型,岑筝上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齐耳短发,现在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把头发剃得只有一厘米长了。
er到岑筝,不由得“哎呦”
一声,“这就是你家新人吧,长得可真漂亮。”
说罢,还伸手捏了一下岑筝白皙的脸颊,瞬间让岑筝打了个寒颤。
岑筝来过er这里很多次了,这工作室一进门的墙上就挂着一大张法作品,是er母亲的亲笔。
她自创字体,融合了狂草和篆的特点,还参考了华文彩云的现代感,才写下的繁简并存两个字“毋需”
。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