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叹惜道“他比黑暗森林中最狡诈的野狼还狡猾,我和他敌对数十年,从来没有找到过能杀死他的机会。”
陈勾目中透着思索之色,语气淡然道“如果有一个人肯帮忙,我们将可以用最简单的办法消灭他。”
“谁”
“艾德里奇帕默”
这个名字,代表的是曼哈顿华尔街的一个商业传奇,也是亚伯拉罕的一个故人。
他们数十年前就相识,甚至曾一同寻找陨落之光。
帕默从小身体就不好,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他在商业上创下市值百亿的石心帝国。
但再多的钱也无法让双腿瘫痪的他重新站起来,更无法为他买来生命。
所以油尽灯枯的他,选择和埃克斯特合作,从柏林迎来血祖,期望通过血祖的力量得到永生。
如果没有他的帮忙,埃克斯特不可能成功解封血祖。
“他已经投靠血祖,不可能会帮我们。”
亚伯拉罕摇头道。
“他会的。”
一个针对埃克斯特的计划渐渐在陈勾心中成形。
如果他能杀了这个血祖最忠诚的属下,昆兰怎么也该知道他的大名了吧
两天后的上午,曼哈顿石心集团总部大楼地下停车场。
陈勾和亚伯拉罕从一辆福特野马中走出来,然后走进电梯,直接按下最后一层的按钮。
这栋黑钢与玻璃外墙的建筑坐落在华尔街的核心,最顶上的一层是帕默的私人住所。
两人自然没能直接到达顶楼在倒数第三层电梯就自动停下,两名荷枪实弹的黑人保安将他们请了出来。
“两位先生,你们有预约吗”
亚罕拉伯回道“去通知你的老板,就说他的老朋友亚罕拉伯瑟拉齐安要见他。”
“好的,请稍等。”
黑人保安见他笃定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决定先用对讲机通报请示保安经理。
“带他上来。”
很快,对讲机里传出回复。
其中一个保安走进电梯,重新按下最后一楼的按键,电梯随之启动。
电梯门一开,最先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个秀发披肩的美丽白人女子。
穿着优美修身的职业套裙,浑身透出知性美。
陈勾略一思索,就认出她应该是帕默的私人秘兼人。
“亚罕拉伯,我们已经许久不见了,我没想到你还会主动来见我。”
艾德里奇帕默起来已经十分苍老了,满脸皱纹,银发苍苍。
但和亚罕拉伯不同的是,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的西装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仿佛一个将死之人,不愿离开这个世界,而努力的过好每一天。
“并不是我要来见你,而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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