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湾地处偏僻,附近只有座人不多的小镇。
镇里平日并无旅人来往,而且因为气候干燥的关系,农作物能够长活的不多,所以居民大多以经商为主。
这一日,几个在镇口玩耍的小孩突然见到了远处似乎有一人一马走了过来。
他们很少见到单独而来的人,顿时好奇的停下了手中的事情,站在巨石上向着那边望去。
随着那人逐渐靠近,两米的身高立刻吓到了小孩,他们不敢过多逗留朝着镇子里跑去。
只有一个半大的孩子依旧在地上用尿水和泥玩,丝毫没有注意到同伴们的异样。
高大的男子走到了镇门口,他衣服略有些破损,头上则戴着一顶遮蔽风沙的斗笠,所以看不清楚长相。
他身后跟着的也不是骏马,而是一匹摇头晃脑的驴子。
“金沙……终于到了………”
低沉的声音从男子口中发出,小孩被吓了一个激灵,忍不住脚下一滑,整张脸埋入了泥水中。
小孩大声哭了起来,满身都是尿泥,见此男子从怀里掏了掏,取出块糖,将上面的包装纸撕掉后,塞入了他的嘴里。
小孩顿时止住了哭声,口中浓郁的牛奶味道在味蕾上弥漫开来,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东西。
男子没有继续停留,他脚步不停的朝着镇里走去,驴子没有牵绳子却主动的跟在后面。
小孩呆呆的看着他的背影,直到许久才反应了过来,这时他看到了一张纸片落在不远处的地上,连忙跑过去捡了起来。
纸上画得极为精美,并且写着三个字。
小孩已经上了几年的学堂,识得一些字了,加上纸上的字简繁不分,他倒也磕磕碰碰的读了出来。
“大……白……兔?”
他看着糖纸就像是发现了珍宝,将其收入怀中,然后舔了舔嘴唇朝着小镇里跑去。
镇里的酒铺虽然冷清,但总有几个闲着无事的人聚集在一起喝酒。
郑老才便是其中一人,他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却依旧没有家室,每日除了饮酒就是饮酒,也没个正经行当。
();() 但为何他会过得如此滋润,还要从他的本事说起。
郑老才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探沙人,金沙湾向北距离百里不到有个大漠,其中盛产黄金,甚至传说有人在里面捡到一块三斤重的狗头金。
而他自己对于挖金不感兴趣,但天生的方向感加上二十几年来的经验,使得郑老才成了出色的引路人。
要知道在大漠中极易迷失方向,如果深陷其中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一个向导很是重要。
正当郑老才闷头喝酒的功夫里,一个戴着斗笠的高大身影坐在了他的面前。
他抬头一眼,顿时身上的酒意散去了大半,身体往后仰去,差点摔倒在地上。
还好男子伸手将郑老才抓住了,不过对方力气实在太大,他有些吃痛的发出闷哼。
他转头看了下周围,酒铺里原本剩下的几个酒客早没了影子,而相识的老板则躲在了柜台后面不敢吱声。
男子将头上的斗笠取了下来,秦白的脸从中露了出来,一段时间并未打理,胡须显得有些浓密。
系统给的时间实在太短,他这一路风餐露宿赶了过来,差点就要来不及了。
剧情版文案在短短一年里就因各种天灾人祸失去了八任领主的莱纳城,已于贵族中有了受诅咒之地的可怖名声。而这座臭名昭著的受诅咒之城,终于在春天结束之前迎来了一位拥有阳光般灿烂的金发如...
女主版大纲富察盈玥被脑抽的乾隆陛下赐婚给了十一阿哥,没错就是那个大清有史以来最抠门皇子守财奴爱新觉罗永瑆,富察盈玥累觉不爱于是决定,你当你的守财奴阿哥,我做我的败家福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