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一章(第1页)

“哈喽,或许你们还不知道罗勃.菲里科斯这个名字,但是日后,你们将会被这个名字所支配,因为,他将成为所有英雄的领袖,当之无愧的最强英雄。”

看着手机上的视频进度条渐渐读取完成,罗勃的脸色变得奇差无比。

这声音,这外貌,这……他什么时候上台演讲过!

罗勃揉了揉头皮,模糊地回想起昨天另外一个灵魂的发言,顿时浑身发寒。

是什么样的“社牛”

才会发出如此致命的自我介绍。

而且还是在高二分班后的第一天。

聊天记录里,对面的同学又发了一个滑稽的表情,搞得罗勃的脸色黑如锅底。

显而易见,罗勃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了与自己同名同姓的罗勃身上。

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原因——仅仅是猝死!

罗勃搜寻着脑海中依稀残存的记忆,脸色越发难看。

前世的他要上便利店的夜班,今生的他还要继续上便利店的夜班。

前世的他父母双亡,今生的他没爹没妈。

前世的他学习成绩差,今生的他学习成绩照样差。

唯一的不同就是,这具身体之前的罗勃,是一个梦想当英雄王的男人!

而目前这个罗勃,梦想只是过上一份普普通通的生活。

谈不上摆烂平躺,毕竟不想当另一种方式九九六的英雄,不意味着没有进取之心。

反而更加惜命。

当然,不说这些也就算了。

但是,为什么这个城市名叫哥谭?

罗勃脑子一团浆糊,他只想赶快存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哥谭,不就是前世他看什么蝙蝠侠电影的那个哥谭吗?

号称最为混乱的城市。

罗勃心烦意乱之下,可没有心思继续和自己的同学聊天。

“喂喂,伟大的罗勃领袖,你怎么没回话啊!”

语音读取完毕。

罗勃抬手刚要把这个聒噪的同学删除好友,忽然发现这同学的名字还挺……还挺奇特的。

彼得.帕克。

你怎么不直接取名叫做蜘蛛侠呢?

还彼得.帕克。

看来原主的朋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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