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或许你们还不知道罗勃.菲里科斯这个名字,但是日后,你们将会被这个名字所支配,因为,他将成为所有英雄的领袖,当之无愧的最强英雄。”
看着手机上的视频进度条渐渐读取完成,罗勃的脸色变得奇差无比。
这声音,这外貌,这……他什么时候上台演讲过!
罗勃揉了揉头皮,模糊地回想起昨天另外一个灵魂的发言,顿时浑身发寒。
是什么样的“社牛”
才会发出如此致命的自我介绍。
而且还是在高二分班后的第一天。
聊天记录里,对面的同学又发了一个滑稽的表情,搞得罗勃的脸色黑如锅底。
显而易见,罗勃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了与自己同名同姓的罗勃身上。
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原因——仅仅是猝死!
罗勃搜寻着脑海中依稀残存的记忆,脸色越发难看。
前世的他要上便利店的夜班,今生的他还要继续上便利店的夜班。
前世的他父母双亡,今生的他没爹没妈。
前世的他学习成绩差,今生的他学习成绩照样差。
唯一的不同就是,这具身体之前的罗勃,是一个梦想当英雄王的男人!
而目前这个罗勃,梦想只是过上一份普普通通的生活。
谈不上摆烂平躺,毕竟不想当另一种方式九九六的英雄,不意味着没有进取之心。
反而更加惜命。
当然,不说这些也就算了。
但是,为什么这个城市名叫哥谭?
罗勃脑子一团浆糊,他只想赶快存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哥谭,不就是前世他看什么蝙蝠侠电影的那个哥谭吗?
号称最为混乱的城市。
罗勃心烦意乱之下,可没有心思继续和自己的同学聊天。
“喂喂,伟大的罗勃领袖,你怎么没回话啊!”
语音读取完毕。
罗勃抬手刚要把这个聒噪的同学删除好友,忽然发现这同学的名字还挺……还挺奇特的。
彼得.帕克。
你怎么不直接取名叫做蜘蛛侠呢?
还彼得.帕克。
看来原主的朋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