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章 士兵队长圣赫塞(第1页)

圣赫塞·科恩是土生土长的科尔多瓦省人,十六岁的时候辍学了。

十七岁成了科尔多瓦城卫军的一员,他身体健壮,又是村里学历比较高的人,在城卫军混的还可以。

那时的城卫军为了扩充势力,把抓壮丁的人手伸到了以前鄙视的高乔人上。

圣赫塞对当兵也不觉得有多辛苦,比放牛骑马有意思一些,十八岁的圣赫塞靠着高乔老乡们的支持,成了城卫军一名小队士兵队长。

当何塞在这具充满爆炸性的身体醒过来的时候,几天都是蒙蔽的状态,头痛到爆炸,两世记忆开始混合,搅拌,大脑如浆糊一样。

那天流了好几次鼻血,让手下的迪鲁特·阿拉贡以为何塞又去哪里大补了。

阿拉贡来自于同一个村庄,以圣赫塞小弟自居,剃着一个大光头,从小就是圣赫塞的铁杆迷弟。

甚至跑去问了军医,毕竟流鼻血好像就是什么病的前奏啊,跟报纸上的故事一样,

医生跟他说得病的可能不大,毕竟前几个月才体检过,跟何塞说的时候,差点被他打了一顿。

何塞也怕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还去了市里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只是有点炎症,

按前世理解就是俗称上火,是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太多导致的,吃点消炎药就行,身体素质非常好,让那个检查的护士妹子都想约他去旅店看病了,何塞义正言辞拒绝了。

有段时间圣赫塞挺后悔没有去旅店跟妹子看病,毕竟那个护士妹子真的蛮好看的,相当火辣,连名字都没问下来,可惜。

因为身体记忆本能,何塞很快掌握了西班牙语,纯正的伊比利亚音腔让他有点不太得劲,当然还是很快适应了。

几天后,何塞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个身份,反正前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从此以后何塞就是圣赫塞了。

原身是一个开朗讲义气的小伙子,走在路上都有人敬礼和打招呼,中学肄业也不算文盲了,在一堆高乔人算是学历高的,其他跟他一起被抓来的壮丁大多数都是小学毕业居多。

高乔人类似于阿根廷的游牧民族,这个民族刚开始就遇上了火器时代,现在是阿根廷最底层的民众。

以圣赫塞的出身能在城卫军小有权势,掌管着一支五十人的小队,颇有威望,算是个奇迹。

圣赫塞看了一眼镜子,人高马大,一头浓密黑发,是个颇为英俊的小伙子。

其他小队队长虽然私下有点鄙视圣赫塞的出身,也是认可了圣赫塞的实力。

();()  这几天圣赫塞按照以前的记忆,按部就班的酒馆喝酒,城内巡逻,稍微安定下来,就让手下的阿贡拉去城内买些报纸来看。

“老大,昨天克莱恩家族的少爷埃布尔举行舞会,你推脱没去,还有你最近很少去辛安达饭店了啊,你身体好点没”

阿拉贡努努嘴,心里多少还是有点遗憾的,克莱恩少爷家举办的舞会,肯定有好吃的,能去饱饱口福也好啊。

“最近有点头疼,喝酒吃串吃多了,你巡逻完去买几瓶龙舌兰酒去跟那边赔个礼,等下我给你拿钱”

,圣赫塞摸了一下阿拉贡的大光头,手感很好。

圣赫塞当然知道辛安达饭店,难怪这强壮的身体有点虚,经常去这种地方遭不住啊。

阿根廷农业发达物产丰饶,军饷和军队伙食相对来说还是可以的,城卫军只是三流军队,却是科尔多瓦城的巨头势力之一,

跟三大家族组成了科尔多瓦城乃至科尔多瓦省的统治势力,埃布尔所属的克莱恩家族是其中之一。

至于圣赫塞和埃布尔·克莱恩则完全是酒肉朋友,他也就是一个旁支,前几个月在辛安达饭店喝酒认识的。

前身在地理知识上还是相当匮乏的,对于周边也很少认识,科尔多瓦是国内的大城市之一,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治愈系游戏

我的治愈系游戏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