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玩儿个养成。
十点,酒吧场子慢慢热了起来,槐序乐队登场,演唱那首盛年不复重来
陆延迟鼓棒轻敲,提醒着演出的开始。
时笺站在麦克风前,岑黑双眸在酒吧内逡巡。
他神情宁淡,肾上腺素却微微飙升,隐隐有些雀跃和亢奋。
或许,自学吉他、成为槐序乐队主唱是心机和心计、阴谋和阳谋,但真正站在台上,感受着现场灯光,感受着酒吧内人群躁动,一切都归于纯粹的音乐。
谁年少时不曾有过站在台上唱歌的梦想呢
谁不想站在台上唱歌又吸引无数人驻足呢
这些少年时期的渴望此刻变成了现实,时笺在音乐里找到了最真诚的自我,他开嗓,唱道“光阴转瞬即逝,盛年不复重来”
槐序乐队是一支成立三年、逐渐褪去青涩、走向成熟的硬摇滚乐队,他们的鼓手长得超帅,架子鼓打得既凶狠又强劲;吉他手平时不太显眼,一旦上台表演就充满激情,极富表现力;贝斯手长得胖,但贝斯旋律和律动兼备,在乐队里很突出。
主唱漂亮得过分,台风却透着股风轻云淡,一旦开嗓,那把高昂的极富穿透力的嗓音传达而出,直击心灵。
就很好听
是那种你会忍不住一遍遍去单曲循环的好听
而音乐,哪怕是摇滚,最首要的还是好听
夜色里老板怔了一下,慢慢听下去,眼睛发亮,在这一行淫浸多年,现场听多了,你自然就听得出一支乐队的好坏。
槐序乐队很年轻,但每个位置都是顶配,绝不输那些摇滚老炮儿。
陆延迟写的歌,在偏小众的摇滚乐里相对大众,他家境优渥,性格和阴暗愤怒不沾边,写来写去都是他的那些细微情绪,光阴的流逝、和朋友的分别当然,偶尔也会从历史从科幻里寻找灵感
就还挺积极正能量,绝对是大众传播这一块不会被打压的歌曲。
但他无疑是个旋律天才,他能把歌写得很抓耳很好听,再加上时笺那把高昂又极富穿透力的嗓音,以及乐队每个位置优秀的表现力。
槐序乐队是一支非常棒的乐队,也注定会在小众乐队圈走得很长远。
不说别的,单主唱和鼓手那脸,就能吸引一堆果儿往上扑。
酒吧氛围被这首盛年不复重来调动得非常火热,来酒吧消费的人和朋友闲聊间也会演出,听到好听的原创歌曲便也会关注一下台上的表演者。
然后,就到一大帅比在台上玩摇滚。
艹这么带劲的嘛
女孩子捂嘴尖叫,连连拍照,这种路人大帅哥,更吸引人围观。
哪怕是男的,也一阵咋舌“这哪支乐队的主唱啊,帅得掉渣关键歌唱得也好听我他妈泡个吧而已竟为主唱弯成了蚊香”
四分钟的歌很快就结束,槐序乐队唱完这首相对更躁更适合开场的盛年不复重来,便接着唱相对舒缓的道别。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