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雨纷飞之中,手臂、头颅、大腿掉落满地。
他就如同一台人形兵器,仗着天子御赐铠甲的超卓防护,重剑大开大合,贴身靠近那些长矛手后,几无一合之敌。
突将们看得大为振奋,长枪、大斧、手戟、环首刀连下,跟在邵勋身后,将一队又一队齐整的敌兵杀散。
各个营房中陆续有人涌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就遭到了李重所领弓手的袭击。
箭矢破空而至,轻而易举地射入没有甲胄防护的身体,制造着一声又一声惨叫。
出身洛阳中军的李重是会打仗的,他的目光在混乱的战场上反复逡巡,看到哪处人多就往哪里射。
刚出营房?射!
让你小子一时间不敢出门。
乱跑乱撞?射!
把他们往另外一個方向驱赶,别几队人汇合一处,有了反抗的勇气。
有人试图击鼓聚兵?射!
有人大声招呼散卒向他靠拢?射!
这样一个头脑清醒,有战场阅读能力的部下,实在太难得了。
他真的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与同袍配合。
();() 但敌军确实多,他们只有四十余弓手,除一开始占据先机,制造了大量杀伤外,很快就被人发现。
甚至有敌军弓手还击,让己方产生了少许伤亡。
“突将何在?”
邵勋挥剑斩断一名军校的头颅后,登上了一辆辎重车,大吼道。
他的金甲在阳光下十分耀眼,很容易就被人看到了。
“突将在此!”
儿郎们轻易捕捉到了邵司马的身影,纷纷回应,然后向他所在方向靠近,将有些散乱的阵型重新汇聚起来。
“杀!”
邵勋冲下车辆,长剑所指之处,便是攻杀的方向。
穿金甲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么骚包的装备,在战场上很容易成为箭矢磁铁,但也很容易让己方士兵看到,可谓有利有弊。
方才登上马车的一瞬间,便有数支长箭袭来。
他避开一支,劈飞一支,还有一支直接插在了甲胄上。
入肉不深,仅仅只是皮肉伤,但很疼,气得他直朝敌方弓手所在地冲去。
“死吧!”
金甲硬扛,重剑劈斩,他跃身冲进了敌军长矛手的人丛之中。
“噗!
噗!”
左劈右杀之下,两具无头尸体轰然倒地。
长矛手纷纷后退,试图拉开距离,发挥长矛的优势。
但你被长剑手近身了,还想逃跑?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