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章被封,大意是主角变成异闻带的半人马项羽搞事。
)
一个身穿金甲的身影,在十米高的街灯球部顶端,逐渐凝聚成形。
此人正是“最古之王”
吉尔伽美什。
尽管御主远坂时辰,并不希望他露面,但他还是忍不住跳出来了。
什么骑士王、征服王、西楚霸王,让他听得很不爽。
“不把我放在眼里,不知天高地厚就称‘王’的人,一夜之间就窜出来了三个啊!”
依然是那么嘴臭。
杨庆从不惯着他:“我们三个王者说话,轮得到你这无名的小卒插嘴吗?你要是不先报上名号,就老老实实地滚回去躲起来。
等我们谈好了,再把结果通知你!”
亚历山大双臂抱胸,一脸赞同道:“这家伙真是出言不逊,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征服王。”
阿尔托莉雅也认同地点头。
在这个世界,她的名气也很大。
不然卫宫切嗣何以忍着相性不合,非要召唤她?
金闪闪顿时破防,他怒视着半人马形态的杨庆,气急败坏地叫道:
“杂修,无论如何,我今晚一定要杀了你。”
杨庆笑着嘲讽:“如果我活到明天,那你才是下三滥的杂修,骑士王和征服王都给我做个见证。”
亚历山大也笑道:“霸王的气魄,果然无人能敌,好,我征服王就给你做个见证。”
阿尔托莉雅认真道:“既然如此,我们的战斗可以先放到一边。”
吉尔伽美什再不多言,直接祭出王之财宝。
漫天的烈焰般的漩涡中,出现了几十把闪烁着夺目光芒的各式兵刃。
昨晚,远坂家自导自演了一场被入侵的好戏。
而吉尔伽美什最后就是用这一招,干净利落地解决了阿萨辛。
包括韦伯在内的御主,都到了这一幕。
所以这小受,此时就有些望而生畏。
“原来你是Archer!”
杨庆故作恍然,接着豪情万丈道:
“当年本王亲冒矢石,以三万骑兵,大败刘季小儿五十六万大军,身上却无一处受创,你这几十、几百把兵器,又能奈我如何啊?哈哈……跳梁小丑,不自量力!”
韦伯下意识地投去了崇拜的目光。
红发壮汉见了,也不吃醋,毕竟似项羽这样的猛将,他也很欣赏啊!
然而,就在吉尔伽美什挥手,发动王之财宝射击时,一个浑身冒着黑烟的骑士,从暗处跳了出来,嘶吼着往吉尔伽美什杀去。
正是狂化的兰斯洛特。
没了远坂樱,老虫子只能强行改造间桐雁夜,让他参与这次圣杯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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