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尘失笑不已,又继续忙碌起来。
平安也不觉得寂寞,又收拾了一下房间,跑到小人偶旁边嘀嘀咕咕抱怨刘的不礼貌。
小人偶眼睛闪了闪。
刘花了几个小时,找到了个临时小队,这几个人的人品还算不错,再加上外出目的地一致,当天就租了个越野车出城了。
他们要去的,是一个距离基地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的城市,据说在末日前是一线城市,哪怕过去了几十年时间,里面仍然有不少值得带回去的东西。
不过,以他们的实力很难深入城市中心,最多在外面一圈仔细搜索几次。
晚上,他们在一栋破旧酒店大厅住下,里面其实已经荒芜脏乱,但仍然能从褪色的壁纸和地板碎片,窥见出末日前这座酒店的豪华。
每个人抓紧补眠,趁着明天上午再冒险深入一千米,尽可能找到一些好东西后就撤离返回基地。
后半夜,负责守夜的人刚准备叫醒下一个守夜的人,就听见远处隐隐传来响动,他迅速防备起来,并用信号悄悄叫醒了所有人。
所有人假装继续睡着,实则已经慢慢将手放在武器上,忽的,远处草丛晃动,骤然跃出一个身影,体型细长,乍一看像是人类和怪物的结合体,拖着长长的尾巴。
他们立刻判断出这是怪物。
而不是更危险,且具有传染性的异种。
所有人全都爬起来,借助酒店墙壁当盾牌,时不时探出身飞快扣下扳机攻击怪物。
如今的枪有两种,一种是能量枪,一种是末日前流行的老式枪。
前者价格昂贵,杀伤力大,后者在废墟城市可以找到,但需要时刻补充子弹。
怪物大多数智商较弱,只要有武器就能解决。
等到他们将这个怪物杀死时,发现怪物居然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背包,里面居然装着几盒肉罐头,外加两个零级异种核。
所有人立刻意识到,这个怪物生前恐怕是个实力较强的异能者,但随着感染度越来越高,又或者因为别的原因蜕变成了怪物。
每个人都格外高兴兴奋。
因为光是这几个罐头,就已经足够换足够他们吃半个月的粗粮了。
上等人最喜欢末日前的好东西了。
他们简单收拾了一下战场,把这个怪物尸体扔远处,各自又躺下下来准备睡觉。
几个人不怎么困了,开始低声聊天。
刘也很高兴,这一次出来收获极多,他已经开始盘算等回去后该买什么东西了。
他坐在破旧的沙发上,胳膊忽然碰到衣兜里的异物,神色微怔,将较为劣质的木盒子拿出来。
这玩意儿他出来后就没戴过,再加上这一路上忙个不停,差点都把这东西给忘了。
他迟疑了一下,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叫丁洛尘的怪人的面孔,对方给他的感觉很奇怪又矛盾,似乎很笃定这个义眼会让他选择进行下一步交易,但同时又对这个义眼并不怎么在意。
眼看就要回城了。
刘起身,走出酒店来到车子一侧,对着后视镜生疏又小心的把义眼装进空荡荡的眼眶里,异物感让他有些不适应的揉了揉眼睛。
他放下手,目光触及镜子里完全逼真到和另一只眼毫无区别的真眼时,表情陡然凝固住,寒毛瞬间从脚底直冒天灵盖,后背更是出了一身白毛汗。
他看见了自己的义眼正冒着淡淡红光,与此同时,这只已经摘掉眼球,戴上的义眼竟然拥有了真眼球的功能,让他看见了两种诡异的画面。
真眼看到的,是宁静的夜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br>
义眼看到的,是无数密密麻麻直勾勾盯着他们的怪物,一个个倒吊在树上,亦或者站在地上,四周弥漫着诡异的红光,如同地狱般可怕。
所谓的酒店,竟然是用无数密密麻麻的尸体组成的!
他死死抑制住想要掉头就跑的本能。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