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 12 章(第1页)

除了生存所需的血液,血族吃任何人类的食物都味同嚼蜡。

林雪河把无人机空运来的血浆倒进高脚杯,轻轻摇晃,比红酒更粘稠。

像某种猎奇饮料。

“庆祝我第一次参观人类大学。”

他说完,仰头优雅地一饮而尽,微微眯起眼。

果然是隔族如隔山。

陆崇只闻到血液的腥锈味,理解不了他怎么能喝得那样美味,“喝过瘾就别再打我主意了啊。”

刚才等外卖,林雪河逐渐失去耐心,看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赤裸裸的充满欲望。

食欲。

但他是不会同意当吸血鬼的食物的。

倒不是担心林雪河会趁机转化他——毕竟他要知己知彼的时候猛看过一阵资料,知道血族的“初拥”

仪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吸血鬼本身的状态也有要求。

他只是单纯觉得,两个男的抱在一起啃,那画面太美不敢直视。

正经男大学生不能那样。

再说,万一被林雪河误会他愿意献身,那就更不妙了。

婚约他还是要拒绝的。

“我们都还年轻,正是适合打拼事业的时候,干嘛这么早就考虑结婚的事?再说我拍戏昼夜颠倒的,万一真有吸血鬼猎人盯上你了,我也抽不出空来保护你啊。”

他语重心长地说。

“你以前又没出过门,没经验,自己在外面也不安全,还是回家吧。

真要是缺钱的话,你让你家里做个什么生意,回头让我爸往里投钱。

多少代的交情了,不至于这点忙都不肯帮吧。”

林雪河听他唠叨得直犯困,脑子里只想到一件事,就是他真的很容易卸下心防。

第一天见面时,陆崇对血族厌恶的态度他还记忆犹新,仅仅过去了几天,就对他拿出了跟朋友说话的语气。

当然,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其中还有些许是他故意诱导的成果。

他只是对陆崇改变的速度有些意外。

是因为那天晚上,他从猎鹰的利爪下救了陆崇一命吗?

今天闻人霍的话提醒了他。

猎人分布广泛,遇到落单的血族肯定会出手。

或许那只猎鹰本就是冲着他来的,只是那时他还在幼年体形态,太不起眼了,所以才把陆崇当成他抓走。

他应该学会隐藏自己的行踪。

“劝你呢,听进去没有。”

陆崇发现他走神了,拿手在他眼前晃。

林雪河说,“听着了。”

进没进脑子,别管。

陆崇:“……敷衍。”

其实他话里话外“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我啊我们俩是没有未来的”

气息很浓。

可惜林雪河不懂这套,他再暗示也是白搭。

“今天遇到的那个狼族alpha,和你认识很久了吗?”

林雪河主动迁移话题,“他好像跟你很熟。”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

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

一朝之间,穿越成了庆国太子,为王之路,注定布满荆棘。所幸,金手指在身,欧皇附体,发发暴击,金色传说。李淳罡传承加身,一剑开天门令四顾剑为之拜服。招募令在手,无数历史名臣猛将纷纷来投。一路走来,他立钱庄,治水患,整军伍,收南诏,灭西胡,平东夷,征北齐。孤身入太极殿,百官拜服,庆帝亦只能退位让贤。而当他登基为王,统一天下,成为了天下共主之时,一切才刚刚开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

女道君[古穿今]

女道君[古穿今]

仙宗小天才渡劫失败,魂穿成现代小网红后。非常美貌刚毁容。一线别墅烂尾的。身为老板欠债的。墨仙仙从头再修仙,这都不是事儿道君的现代修仙生活,就是这么滴变幻莫测,且刺激。有修仙世界穿梭,...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