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身材高大,穿着一席文质彬彬的黑西装,包裹在布料下的肌肉呼之欲出,让他宛如一只来自丛林的野生动物、批了人皮的棕熊——似乎有着模仿人的行为引诱捕杀人类的危险感。
“庄枭,你这是搞什么?”
红姐拧眉,一把将男人扯开,护犊子似的数落道,“别拿你生意场上的那套吓妹妹啊。”
——看着高大健硕,在被红姐扯开时丝毫不挣扎,无所谓般懒恹恹的。
厌灵眸光追着他,忽而道:“你叫庄枭?”
男人斜来一眼,面无表情地哼笑:“怎么?连哥哥的名字都忘了。”
着重咬了‘哥哥’两个字,是刻意拿话刺她呢。
厌灵从善如流:“哦,庄枭哥。”
同样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这样的两人看着倒真像亲兄妹。
“……”
她讲话的嗓音清哑冷淡,不按常理出牌的亲切称呼搞得庄枭眉梢一跳。
……喊得倒是顺溜。
他立刻撇清关系:“别乱攀亲戚,我可没有一个女鬼妹妹。”
“……”
闻言,厌灵余光瞄向后台的镜子,心下沉默。
怎么说呢,的确很像女鬼。
此时,红姐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来不及捍卫自己化妆技术的尊严,满头问号:“啊?你不是小姜?那叫姜什么来着、姜伏夏?小妹你不是她啊?”
“……”
厌灵抬眸,并未回答红姐的问题,而是略含诧异地看向庄枭,“姜伏夏是你妹妹?”
……不得不感叹,她和姜伏夏真是有些孽缘在的。
十八年前,两人被抱错,她冒名顶替了她陆家小姐的身份;一年前,她冒名顶替了她对邵景救命恩人的身份;如今,她又冒名顶替了她在尽欢的表演者身份。
而且,她现在竟然是他的……妹妹?
庄枭不置可否。
仅从那张死气沉沉的脸上,看不出分毫他对那个妹妹的真实想法。
当然,厌灵清楚两人绝非亲兄妹——毕竟姜伏夏可是陆振华的亲生女儿。
最重要的是,厌灵认识眼前这个自称庄枭的男人,只不过……他那时,还叫肖二。
在原来的世界线中,厌灵作为下城区福利院的孤儿,是靠好心人资助才吃得上饭的。
她也被人领养过,可惜领养她的那户人家不是东西,明面上是在贫民窟办小诊所给穷人免费治病的慈善夫妻,实际上却在暗地里做着器官买卖的勾当,领养她也只是想剖了她干净健康的心脏和肝卖给有钱人家生病的小孩。
那时的肖二就是她的邻居,还是个头发蓬乱、眉眼阴沉的小男孩,常常满身淤青和血痕地来诊所包扎。
两人渐渐相熟,总是相约去郊外的山野间,肩并肩沉默地坐一天。
后来,在那对残忍的夫妻将她捆到手术台上时,被无故爽
约的肖二敏锐地察觉到不对……
彼时,被打了麻醉的厌灵意识不清,只记得冲鼻的血腥味、满目的红和他轻颤的双手。
他似乎小心翼翼地用沾满了鲜血的手碰了碰她的脸,是湿润的、粗糙却柔软的触感,像河边几近枯萎的、沙沙的野草。
“小灵,如果别人问起,你就说昏迷了,什么都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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