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犀利地看着布莱恩:“这话如果让M女士听见,你再也别想离开伦敦了。”
“我什么都没说。”
布莱恩立刻低下头,假装很认真地研究起了已经反复看过很多遍的这次行动的目标。
他和邦德要抓捕一个在世界各地流窜作案的国际炸.弹犯。
这位炸.弹犯有一个显著特点,或者说是令他危险程度大幅上升的地方,即作案地点随机、缺乏明确目的性,仿佛他每次只是心血来潮对着世界地图扔飞镖,来决定自己下一次要在哪里挥洒‘艺术’细胞。
MI6废了挺大力气才确认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弹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岛屿国家——马达加斯加。
没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动手会是什么时候,又将针对哪个倒霉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尽快将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为了审讯,以确认恐怖分子背后是否有组织或更高一级的指挥者。
但布莱恩前段时间才从‘福尔摩斯是个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来,大脑对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内容稍微有些敏感。
他仔细阅读着任务介绍,看着看着就忍不住问邦德:“你说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选犯罪地点的?”
邦德还真的想过:“这种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钱,他可能有一个或复数个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归根结底不外乎钱、权、和政治需求这几项。”
布莱恩认同他的观点。
假如这是一本侦探小说,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简直‘庸俗’到了极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特工行动时一般不会对敌人的想法寻根究底。
没那个必要——他们所有基于理性、压过良知的行动,都出自人类最原始也最残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岛国正值盛夏,下了飞机,一阵酷暑热浪扑面而来。
才在太阳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钟,布莱恩的衬衫领口处就被汗水浸透了,他看着泥土地两侧身穿背心短裤的当地人,喃喃说道:“我要去换个T恤。”
邦德难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去换个T恤。”
布莱恩很快下定决心,重复说道,“你等我一下。”
他走到城市中唯一的一家服装店,十分钟后穿着一件印着盗版海绵宝宝的短袖和深色短裤走了出来。
“……”
邦德看着他的目光从难以言喻变成了略带惊悚。
“我还给你买了一件马男波杰克的。”
布莱恩说,“你要换吗?”
“不。”
邦德立刻回答,“我带了短袖。”
布莱恩耸耸肩。
他的养父在穿衣风格上比他讲究很多,有种头可断血可流、大嘤中年男人底线不能丢的即视感,布莱恩在这方面则甚少有包袱,偶尔还会故意来点反差。
“我见过你那件短袖衬衫。”
布莱恩想了想,建议说,“但是它是件外套。
你带T恤了吗?其实你可以把波杰克穿在里面。”
——这样哪怕是CIA来了,都认不出这是个英国特工。
邦德不为所动:“你对波杰克有什么执念吗?闭嘴(),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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