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话,向来是很简短的,钱进荣心里有时候私下揣摩,觉得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就该这样。
他是定西城本地人,若干年前在大荒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天才,在英才大比里拿了前三甲,被选往天衍宗做了三百年的内门弟子,修到了髓树境,从此再也不能寸进。
在修行上既走到了尽头,他转而开始攀登起另外一条同样使他兴奋的山峰,为自己谋取起世俗的荣光,在五十年前终于荣归故里,回到了故乡雍部,做起定西城的城主来。
按中州羁縻大荒的习惯,通常是人皇亲自选派中州的强大王侯来做一部的牧首,至于中心城市的城主,则选修为逊之的本地人作为牧首的副贰;在实际情况中,其实城主很像是一个小王国的宰相。
但钱进荣非常尊敬雍部的新牧首——渊止王姜既望,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尊贵身份和赫赫战功,也是因为钦佩喜欢她的为人——
在姜既望刚来雍部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大受雍部人的欢迎,众人对她尊敬有余而亲近不足。
大荒人粗直爽朗的性情叫他们本能地喜欢同样粗犷的人,可是他们这位新牧首却看起来纤柔而又文雅,说话柔声细气,遣词排句也讲究,显示出她良好的学识和教养,发簪上雕着孤瘦的鹤——时人论起来,觉得这位牧首其实也很像是这么一只孤伶清雅的鹤,因此跟她说话的声气都比对常人柔和,仿佛怕把她惊走了似的。
她的衣服还是中州式的宽袍大袖,没有入乡随俗改换门庭,换上大荒的服饰,手指伸出来像光洁的玉葱,乌黑的发髻挽得很高,看起来像尊表面上流转着柔和珠光的陶瓷仕女,于是雍部的人们便私下议论起来,觉得恐怕这位新牧首——尊贵的人皇的姑母是有些看不起西荒人,不屑与他们为伍的;他们也知道中州人惯常轻蔑的称呼将他们唤做“西荒蛮子”
或者“鬼奴”
。
同时他们开始悄悄地怀念自己的上一位牧首:那是一个七百岁的强壮女人,常常穿着很厚的刀痕斑驳的铁甲,头发花白,皮肤是深深的橄榄色,但是非常有精神,眼神像鹰隼一般锐利而又精明,嗓门尤其洪亮,腰间挂着一柄神兽脊椎锻造的骨刀,会将兽皮靴子踩在桌子上大声地跟人划拳,一口气喝下一斤的大荒烈酒——她是极少有的大荒本土人封拜牧首,称号叫“烈山候”
,但由于避嫌的缘故,也不能做自己本部的长官,这才领命来雍部的。
但是后来很快地大家又都听说,原来新牧首大人是死了妻子,自请离开歧大都,远远地来到西荒最偏僻的雍部来任职,于是便又对她多了几分同情与敬佩:大荒人重感情,都知道心爱的伴侣是多么重要;
同时众人才明白为什么她衣襟上总是佩着白花,服最朴素的深衣,并且在狂欢的宴会上温和地拒绝一切人的敬酒与献肉。
比武台到了!
钱进荣特意选了一个视野最好的地方,请姜既望先入座,“殿……啊不,不,是大人——大人您坐。”
“您看,天空中那些符文,就是我们调试的人在上面对战打出来的。”
他在姜既望身旁侍立,以很小的弧度挥动手臂,为她偏着头低声地讲解:
“也有正在对战的孩子们;不过,他们能打出来的动静就小得多了。”
“嗯,”
姜既望望向那些闪烁着光芒的圆台,“钱城主,今年的英才大比,你可晓得有什么不错的好苗子?”
“当然,当然!”
说起这个钱进荣立刻便来了精神,他弓着腰扳手指,如数家珍道:
“我部的蒲存敏,乃是火焰山那位葡萄藤大人的关门弟子,观有四种符文,是大荒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人人都说她是今年英才大比魁首最有力的竞争者。”
“此外,我部还有紫云驼族的骆燃霄,剑熊氏族的熊剑北,外部的比如云牙虎氏族、裂云天马氏族-->>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背山的五色鸾鸟氏族……等等,来的都是声名在外、极其出类拔萃的天才,也颇可以一观。”
说到这里,他微微地顿了顿,飞快地扫了姜既望一眼,声音很轻地补充道:
“……在这之外,我……我儿子钱德发也会参与此次的英才大比。”
钱进荣的嘴唇和声音都有些发颤,“若是……若是您愿意提携——”
“若令郎的资质确实是好,那我自然愿意。”
姜既望截住了他的话,没有叫他继续说下去。
她作为牧首,可以直接向中州任意一个势力举荐人。
“啊,令郎是还不错……”
钱进荣分不清“令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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