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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馆一二事(第1页)

白沐风还不知道自己报以希望的青松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别人的“马夫”

,而且他脑子里想的事情也不是帮白沐风找人参,而是先把谭忆栀送到医馆里去好好的看看病。

在谭忆栀的记忆里,她只被谭诗和赵兰芝带着来到过镇子里两次,而且每次都是赶集或者是卖字画,根本没有好好的逛过。

就不要说骑着这种高头大马,以一种“高人一等”

的样子来到镇子里了。

谭忆栀虽然身体还是以前的那个壳子,但是里面却已经是真真实实的换上了一个现代人的灵魂,所以看啥都新鲜,不是没见过世面,是纯粹觉得有意思。

杨县是一个西北的小县城,比起西北王都,那自然是小的可怜,但是比起杨花村,那也是要大上老多了的。

谭忆栀左右看了看,倒也是人来人往,热闹的很。

现在正是过了中午的下午那会儿,周围很多的酒楼,饭庄都在往外走人,显然是吃饱了喝足了。

而在酒肆周围,还有几家客栈,可能是白天的缘故,所以谭忆栀并没有看到有什么人往屋子里走。

再远一点,还能看到有一家首饰铺子,有一家铁铺,还有一家…谭忆栀定神看了这家店铺很久,因为这个就是她这回上镇子里来的目标之一,医馆!

本来是想找个药材铺子的,毕竟她不知道这种医馆是不是直接收原料药,但是目前为止没看见有药材铺子,那这个地方自然就成了谭忆栀的首选。

心里想暗搓搓的把这个地方记下来,然后在一会离开镇子之前会一会老板,没成想青松这个直接的人没先去衙门而是直接奔着医馆就去了。

这几天医馆一直没有什么大生意,倒也不是说一分钱都不挣,毕竟谁家有个头疼发热的症状还是会来这里开一副药吃一吃的,只不过这几天连个跌打损伤的都没有,这让医馆掌柜的有点郁闷。

不是诅咒大家不顺利,只是他开着一家医馆注定就要和病啊,药啊什么的打交道。

炎夏本来就容易上火,掌柜的这几天因为没开张再加上苦夏,嘴上起了好几个泡,没先卖出去几副药,自己倒是喝了不少。

可能也是老天爷听见他唠唠叨叨的话语,嫌他墨迹了,这不,这天他刚吃完午饭准备去门口吹吹风,就看见一个骑着马的英俊小伙带着一个身上带着不少血小姑娘过来了。

虽然这个时候有点不合时宜,但是掌柜的却还是高声让屋子里在那里打瞌睡的伙计把睡着的大夫叫起来,准备干活!

谭忆栀上辈子也算是个高材生了,在号称女博士为世界第三性别的年代,很荣幸的成为了一名在单身大队伍之中二十九年,并且顶着“女博士”

头衔,每个月拿着一笔不菲工资让很多大龄的“成功男士”

望而生畏。

但是就算是仅仅在医院工作了五年时间,谭忆栀也知道在看见病人的时候应该抱着友好平等的态度,而不是像这个掌柜的一样,脸上笑出来的那朵花离得老远都能看得见。

这镇子里的人掌柜的基本上都认识,但是平时除了本镇的人还会有一些来这里赶集或者是路过这里的村民或者是商人,所以瞧见一个眼生的倒也不诧异。

“少侠,是要给这位姑娘看病吗?我这个不太懂医术的掌柜的看这位姑娘都一副血亏的样子,是该好好的看看啊!”

谭忆栀听到这话在心里大大的翻了一个白眼,她因为头破血流整的满身都是血,就算是脸上血擦干净了,也没换衣服,所以现在是个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她血亏好不好?

“是,那就麻烦你们这里的大夫给她看看了。”

谭忆栀被青松从马上扶下来之后,就带到医馆里,由掌柜的领着让坐在屋子一个角落头发花白的老头把脉去了。

谭忆栀这才明白,这个医馆的体制好像和现代的小诊所有点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掌柜的不一定要会医术,可以雇佣一个老大夫之类的打下手。

比起治病,他更像是一个法定代表人的角色。

老大夫也不知道多大岁数了,但是谭忆栀保守估计应该已经六七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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