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代,海浪岛也不像大家所传言的那样,是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流放之地,那里每天都要从海里捕捞上不少海鲜,等手臂长的大青龙,比碗都大的海胆,肥嘟嘟的海参,吃都吃不完。
水果资源更是丰富,城里难得一见的芒果、火龙果,还有闻所未闻的菠萝蜜、红毛丹,在海浪岛遍地都是,果树上的果实掉在地上都没人捡。
叶婉宁听得很是向往,一脸惋惜。
要是去了海浪岛,哪还用过像现在这样缺衣少食的生活,想吃海鲜了就下海抓,想吃水果了就爬树上摘,多美好的日子啊。
宋雪梅看着叶婉宁,也是一脸惋惜。
多好的姑娘啊,人品好,厨艺好,性子也好,大方爽利又不贪财,简直是三好姑娘。
而且人还很勤快,宋雪梅刚才特意去厨房看了,叶婉宁做菜的时候,还顺手把她弄脏的那一块地都给收拾干净了。
是个眼里有活,会过日子的人。
除了长得不如城里的姑娘洋气,没啥缺点了。
可宋雪梅恰恰不是看中长相的人,她见多了那种表里不一的人,有的人外表长得好看,内里却是刁滑奸诈,谎话连篇,当着人是一套,背着人又是一套。
这样的姑娘,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地啦!
宋雪梅看着叶婉宁的眼神,就像看着香饽饽。
她忍不住想,这么好的姑娘,要是给自己做媳妇该有多好呀。
念头刚升起,宋雪梅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她赶紧将这念头甩出脑海,多冒昧啊。
可这念头就像跷跷板一样,按下这头,那头又翘起来了。
宋雪梅越想越觉得叶婉宁跟自己儿子般配,就说她那手出神入化的厨艺,宋雪梅一看就想起自己远在海浪岛,厨艺跟自己一脉相承,而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傻儿子,简直形成了鲜明对比。
要不是一日三餐可以在部队食堂吃,靠自己做饭,傻儿子早都饿死啦!
要是叶婉宁成了自己媳妇,去了海浪岛随军,还怕傻儿子过得不好嘛,然后再一年生两,两年抱三……
再说了,媳妇也是半个女儿嘛。
婉宁丫头当了自己的媳妇,岂不是圆了她的女儿梦。
宋雪梅心底畅想的都快乐开花了,面上却是不露声色,只是漾出一个甜得出蜜的笑容,“婉宁丫头,你看,天色也不早了,今晚就住这儿吧。”
叶婉宁才反应过来,她跟宋阿姨聊得太投机了,一时没注意时间,现在都已经快到十点钟了。
十点钟已经算是很晚了,叶婉宁可不想用自己的小身板去试试这年头的世道太不太平,于是从善如流地答应下来。
宋雪梅简直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哼着小曲将床铺好。
她想了想,又从箱子底翻出了一个木头相框,用袖口擦了擦上面的灰尘,摆在床头。
木头相框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男人五官线条分明,鼻梁高挺,浓密的剑眉稍稍向上扬起,穿着一身74式海军服,上身是白色的开襟式衬衣,下身是深蓝色裤子,两肩张开,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隔着照片都能看出他那气场全开的自信气息。
宋雪梅反复看了几遍照片和相框摆放的位置,才招呼叶婉宁进来,“婉宁丫头,你今晚就睡我儿子的房间吧,我都打扫过一遍了,被套枕头都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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