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把大象关进冰箱总共需要几步?不对,是把蓝星上的一部小说搬到这个世界,总共需要几步?
答:四步。
第一步,进入到位面存储器;
第二步,搜索到该小说;
第三步,退出位面存储器;
第四步,在脑袋里播放该小说,照着抄。
唐风严格遵守了这四个步骤,在笔记本电脑里打开了文档,噼里啪啦地开始了小说的“创作”
。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
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
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唐风要搬运的第一部小说,正是被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
的《诛仙》。
《诛仙》是蓝星上知名作家萧鼎的代表作,是一部具有浓郁华夏风骨的仙侠精品巨著,与《飘渺之旅》和《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
,在网上被视为和金庸、古龙、还珠楼主的作品同样等级的经典小说,一经问世,便以其天马行空的想像、雄健恢宏的叙事,受到读者的强烈追捧,在小说界掀起一股迅猛的风潮。
唐风在蓝星上的时候,看过的小说不多不少,也有几百本,除去金、古两位大师的作品,《诛仙》是他为数不多抱着看完的实体书之一,在他的学生时代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他至今仍还记得自己抱着《诛仙》在课堂上埋头苦读的情景。
而之所以选择《诛仙》,当然不仅仅只是因为唐风对这本书的喜爱和推崇,还有以下原因。
先,《诛仙》的题材类型属于仙侠,脱胎于武侠,对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来说,接受起来比较容易,同时又越于武侠,立意新颖看点十足,宏大璀璨的仙侠背景设定,对看惯了这个世界武侠作品,已经审美疲劳的读者而言,无疑是一股清流,一剂强心针。
其次,在蓝星上,《诛仙》绝对是一个大热到爆的强ip,端游、手游、页游、影视剧等等全面开花,在一个个领域里都能做得无比出色,纵观蓝星上所有的ip,《诛仙》的风骚也可以算得上是独一份了。
这么多的版权,代表了什么?
钱呐!
都是钱呐!
对于现在穷得叮当响的唐风来说,怎么可能不赶紧把它搬过来。
脑袋里播放着《诛仙》,不用构思情节组织语言,只是照着抄,写得当然轻松无比,度也当然奇快无比。
小小的酒店房间里,“噼里啪啦”
的声音从开始后就一直响个不停,从未间歇。
唐风修长的手指宛若跳动的精灵般,不断地落在笔记本键盘上,一个个简单的文字纷纷出现在文档里,组合在一起却又震撼人心,随着唐风在键盘上的敲打,一篇惊世之作,也在缓缓拉开篇章。
唐风仿佛陷入了一个奇妙的境界当中,他的脑袋里全是一个个鲜活跳跃的文字在队列前行,他的眼睛也如定格在了笔记本屏幕上,久久不曾眨动,随着一段一段的誊写,唐风又重新体验了一番那个波澜壮阔的仙侠世界。
“当下他用红绳将这珠子穿上绑好,挂在胸前贴肉处,不觉冰凉,倒还有些温暖之意。
他自顾自地笑了一下,又抬头看了看天上明月,转过身走回房间,又去睡了。”
“他在青云门的第一天,就这么结束了。”
终于,唐风在键盘上敲下了第七章的最后一个字,停了下来,深深地呼吸一口气,突然身体中一阵浓重的疲惫感和酸痛感袭来。
唐风看了下时间,这一写,竟不知不觉过去了三个小时多,怪不得身体会累到出这么强烈的信号。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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