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1章 看尔如何嚣张(第2页)

酒鬼跳起来,大声说:“你说我唱得不好听,你真是侮辱斯文,你知道这是谁作的歌么?"

金毛狮郎说:“知道。”

酒鬼说:“谁?"

金毛狮郎说:"

就是你这个大酒鬼!”

酒鬼几乎要气破了肚子,跳脚说:“你这小子真是孤陋寡闻,愚不可教。”

然后,很严肃地看着金毛狮郎,正色道:“此歌乃三国时期大英雄曹操曹孟德所唱。

曹操唱此歌时,那真叫一个慷慨悲壮,气势磅礴,不失他雄才大略的大英雄本色??”

酒鬼居然将金毛狮郎当做听课的小学生,侃侃而谈曹操如何如何英雄了得。

先生虽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却听得头昏脑胀。

金毛狮郎有些不耐烦了,大声说:“你还喝得下酒么呢?"

酒鬼顿时停住演讲,说:“喝得下。”

于是,两坛高度杜康又分别进入到两人的肚子里。

别看他们两人都似乎迷迷糊糊,其实比最狡猾的狐狸都要狡猾几倍。

他们喝酒时,眼睛皆瞪在对方的酒坛口与嘴巴,以防对方耍花招少喝了酒。

毕竞这烈性酒喝多了会误事。

金毛狮郎的眼睛自然是锐利如鹰。

而酒鬼的眼睛虽然似乎是朦朦胧胧的,但恐怕世间最敏捷的狗眼都比不上他的眼睛。

要在这两双眼睛的虎视眈眈之下弄鬼,简直是做梦。

所以他们喝下去的酒倒是一坛一坛的没有丝毫虚假。

现在,他们已经各四坛酒下了肚子。

一坛酒是六斤,四坛酒是二十四斤。

一个人,别说是喝了二十四斤烈性酒,就是二十四斤水,也够他难受的了。

金毛狮郎的眼里已有一些金星闪耀。

他的酒量并不是很好。

他是逞一时少年之勇,凭自己浑厚的内功与酒鬼拼酒的。

眼瞧着酒鬼已有三分醉,现在又喝下了四坛酒,虽然一坛酒才不过六斤,但是,水也要地方装啊,酒鬼却居然仍是那副模样。

金毛狮郎正自疑惑,只见酒鬼又拿起两坛酒,抛一坛给他,自己拿着另一坛酒向口中倒去。

金毛狮郎眼睛突然一转,探手抢过酒鬼正在喝的那坛酒。

酒鬼大叫道:“你要干什么?”

飞身过来便要抢回酒坛子。

酒鬼伸出来的两只手,也和他全身行头一样,脏兮兮的,指甲又黑又长,像是一对鬼爪子,手指又黑又干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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