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跳起来,大声说:“你说我唱得不好听,你真是侮辱斯文,你知道这是谁作的歌么?"
金毛狮郎说:“知道。”
酒鬼说:“谁?"
金毛狮郎说:"
就是你这个大酒鬼!”
酒鬼几乎要气破了肚子,跳脚说:“你这小子真是孤陋寡闻,愚不可教。”
然后,很严肃地看着金毛狮郎,正色道:“此歌乃三国时期大英雄曹操曹孟德所唱。
曹操唱此歌时,那真叫一个慷慨悲壮,气势磅礴,不失他雄才大略的大英雄本色??”
酒鬼居然将金毛狮郎当做听课的小学生,侃侃而谈曹操如何如何英雄了得。
先生虽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却听得头昏脑胀。
金毛狮郎有些不耐烦了,大声说:“你还喝得下酒么呢?"
酒鬼顿时停住演讲,说:“喝得下。”
于是,两坛高度杜康又分别进入到两人的肚子里。
别看他们两人都似乎迷迷糊糊,其实比最狡猾的狐狸都要狡猾几倍。
他们喝酒时,眼睛皆瞪在对方的酒坛口与嘴巴,以防对方耍花招少喝了酒。
毕竞这烈性酒喝多了会误事。
金毛狮郎的眼睛自然是锐利如鹰。
而酒鬼的眼睛虽然似乎是朦朦胧胧的,但恐怕世间最敏捷的狗眼都比不上他的眼睛。
要在这两双眼睛的虎视眈眈之下弄鬼,简直是做梦。
所以他们喝下去的酒倒是一坛一坛的没有丝毫虚假。
现在,他们已经各四坛酒下了肚子。
一坛酒是六斤,四坛酒是二十四斤。
一个人,别说是喝了二十四斤烈性酒,就是二十四斤水,也够他难受的了。
金毛狮郎的眼里已有一些金星闪耀。
他的酒量并不是很好。
他是逞一时少年之勇,凭自己浑厚的内功与酒鬼拼酒的。
眼瞧着酒鬼已有三分醉,现在又喝下了四坛酒,虽然一坛酒才不过六斤,但是,水也要地方装啊,酒鬼却居然仍是那副模样。
金毛狮郎正自疑惑,只见酒鬼又拿起两坛酒,抛一坛给他,自己拿着另一坛酒向口中倒去。
金毛狮郎眼睛突然一转,探手抢过酒鬼正在喝的那坛酒。
酒鬼大叫道:“你要干什么?”
飞身过来便要抢回酒坛子。
酒鬼伸出来的两只手,也和他全身行头一样,脏兮兮的,指甲又黑又长,像是一对鬼爪子,手指又黑又干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