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浩思,张北隔壁村子里跑山。
当兵五年在大城市卷了一段时间,实在扛就家加入了跑山队伍。
家伙别能耐,但一把力气真离谱。
寻常跑山通常就背十斤到三十斤山货,再多就扛了。
毕竟原始森林,可能将所力气都用在背麻袋上。
但潘浩思同,良好身体素质能让他背着五十斤山货去自如。
跟家伙上山,你会时刻怀疑自己了体力跟上。
解决完了明天跑山选,张北再度拿起了笔记翻看了起。
沈教授笔记丝毫亚于一本百科全书。
虽然张北系统接触过方面知识,但看了笔记也会诞生许许多多想法。
甚至些想法都能在以往历中找到相互印证地方。
张北几天跑山,也算给自己放了个假。
过随着凌晨五点车子停在了门口,张北重新换上了跑山装备坐上了副驾驶。
潘浩思身高一米八五,一身腱子,再穿上迷彩,可以说妥妥暴徒。
错,虽说当了五年兵,但看起一点像记忆中军,反而脸横,像极了杀越狱逃犯。
“把头子突然想起叫了?”
“今天窝子大,让你能多装点。”
“那多谢把头子了!”
张北调整了一下椅子,将身体靠在了上面:“先去接沈峰,然从南边那条路开去第三峰。”
“问题!”
潘浩思扭了扭手腕,一脚油门就踩了下去。
张北默默叹了口气,一只手紧紧抓了旁边扶手。
潘浩思优点明显,但缺点&xeoo极其可怕。
可能踩坦克大油门习惯了,导致他开车时候习惯将油门踩到底。
若高种地方好,但特跑山进山除了山路外压别能选择地方。
在山路上把油门踩死,但凡个小坑都能飞起。
但偏偏潘浩思车技很好,在颠簸路段都能控制得。
叫他上山路上时间极短暂,但下车最少也要十分钟才能缓过。
曾王坐过他车,从那死活和他一起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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