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滴老家,哎就住在这个镇,我是这个镇里土生土长的人
别看镇子不咋大呀,有山有水有树林
邻里乡亲挺和睦老少爷们”
镇郊,学艺归乡,腰间挎着打刀的蓝青年正哼着接地气的歌,脸上挂着归乡时特有的幸福笑容,看上去像个阳光开朗大男孩。
“山姆大叔!”
“噢,是兰瑟啊,你小子知道回来了?”
被称做山姆的镇民先是愣了愣,才将这个高大强壮的年轻人与自己记忆中稚嫩的少年叠加,“你说你到东国学手艺,学到了吗?”
兰瑟想起师傅对他说的【你练得很好,以后不要再练了,快回家去吧。
】的赞许,对着山姆点点头:
“当然。
以后的镇子,就由我来守护!”
兰瑟自信满满地回答。
“回来好啊,回来好。
小伙子一眨眼都长这么大了。”
老山姆笑眯眯地拍了拍兰瑟结实的大臂,“你家年前起了新屋,你还不知道吧?快去看看吧。”
“好嘞。”
少年按着自己记忆中回家的路,他走的时候,路都还是破破烂烂的,现在焕然一新,都换成了平整的岩板。
那个搜刮民脂民膏的胖领主也算是少见地做了好事。
他抚着刀柄,蓝眼睛中翻滚着不知名的情绪。
“就让他多活两天吧。”
他如此自言自语道。
当兰瑟路过一幢院子时,里面飘出一股血腥味引起了他的注意。
兰瑟记得这個院子是领主家的。
大门没锁,虚掩着。
他透过门缝暗中观察。
几个尼格族正在院子里卖力地大扫除,在用一个推车对一些“无生物电信号有机物”
进行搬运工作,也就是搬尸体。
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工作如此卖力的尼格族,完全颠覆他对尼格的刻板印象。
就像是完不成工作,就会有东西杀死他们一样。
他握住腰间的打刀,悄然走入院落。
出奇地是,平时理应戒备森严的小院现在根本没人管他,都在卖力地搬着尸块,用软管接来水,冲洗着被大面积鲜血侵染的石板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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