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回到家,他便利落的我起了晚饭,我趴在厨房门口看他拎着两颗西红柿,两个花卷放在微波炉里,然后他又从身后的冰箱拿出几颗鸡蛋。
他转头看着我站在旁边,安顿我:“把鞋脱了,泡泡脚,等你泡好饭也熟了。”
我在旁边嘿嘿一笑:“没想到你也有给我做饭的一天。”
楚朝没听明白,我也没想让他明白,头一转就自来熟的去找洗漱间。
“哥哥,你家洗脚盆是哪个颜色的?粉色还是绿色?”
厨房传出声音:“不在那边,在后边挂着,蓝色的。”
不一会儿,我又开始问他:“我用沐浴液还是肥皂?擦脚毛巾是哪个?”
“用肥皂,毛巾是蓝色的那个。”
“哥哥。”
楚朝举着铲子轻轻叹了口气,从厨房探出头问我:“又怎么了?”
我也露出一颗头不好意思的眨眨眼:“我胳膊伤着了,打不了热水。”
出招之后放下铲子过来给我打好水,再三确认我没有事后,他才进厨房里做了饭。
我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洗漱间门口,边泡脚边打量着这间房子。
房子虽然很老旧,但是收拾的很干净,家里摆放物品不是很多,甚至能称得上节俭。
在我的印象里楚朝少说应该也算是富二代,即使不是感觉他的教养跟资源也不是一般家庭,没想到小时候也和普通人一样,住在老旧小区里,甚至家里父母也没有给足陪伴。
不知怎么回事,这脚泡着泡着后脑勺隐隐开始有些疼,跑了一会儿,我就受不了了,擦干脚后穿上拖鞋开始在房间里晃悠。
这走了两步,脑袋居然缓和了一些,厨房里传出饭菜的香味,我又挂在厨房门上,眼巴巴的等着晚饭。
楚朝端出饭菜后,我想进厨房去拿碗筷,楚朝拦住我:“你胳膊上有伤,还是出去先坐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