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要我。
少年的眼中满是惊慌失措。
沈闻君看向门外齐刷刷的弯刀护卫,冷笑一声:“可我喜欢的海郎,是织女镇最有出息的男人,他出身平凡,却一心上进,在青山县谋得一份体面的差事,做员外家的账房。
他会吟诗,会算账,因为幼时旧疾总是咳嗽不止,却不怨恨命运苛待。”
沈闻君扫视一眼朝格,道:“阁下身强体壮,护卫众多,一看就是家境殷实,背景非凡之人。
你怎么会是我的海郎?”
朝格向沈闻君伸出手,想去抓住她的袖子,只因此刻的沈闻君太过疏离。
可伸手后,他却看到了自己有力的臂膀。
他想起来,六娘曾说过喜欢书生君子,不喜欢镇上武馆里耍刀弄棒的武夫。
恍然间意识到什么,朝格抬眼,满是恳切的期盼:“娘子,我可以改的!
你喜欢病弱的书生,我可以去找大巫,他那里有毒药,喝下去就会咳血不止。
你喜欢我满腹经纶,我也在努力学习,我最近刚学了论语,以后也一定会出口成诗,只要你再给我一些时间——”
“住口!”
沈闻君将自己蠢蠢欲动的理智拉回,不客气地说道:“你骗了我,还强词夺理?”
朝格轻轻地问:“可你不是也骗了我吗,我们除此之外并无恩怨纠葛,为什么不能各退一步,原谅彼此?”
织女镇上的沈六娘,柔弱爱哭,每次他离开的时候,她都会哭声不止,让朝格无比心软,将离开的日子推迟了一次又一次。
可眼前的女子一手软剑出神入化,轻功炉火纯青,顷刻间取人性命不在话下。
此刻质问疾言厉色,也断然不是那个爱哭的女娘。
沈闻君闭了闭眼。
她是骗了他,可那又怎样呢?
若是真正的海郎,她会对他心存愧疚,眼前的人来历神秘,威胁重重,怎可与海郎同日而语。
软剑毫不留情地往下压了压,割下朝格肩上一缕卷,轻烟似地落在地上。
沈闻君看着地上的褐色卷:“你是草原人,而我的夫君,绝不可能是一个草原人。”
他可以使自己的身体变得柔弱,通过学习增长学识,可是这一身流着海那赫部的草原血统,是从一出生就抹杀不掉的。
朝格道:“……就因为我是草原人,所以不配被中原人喜欢?”
沈闻君想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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