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密!
把羊肉拿出来,填饱肚子!”
一个身高八尺,满脸浓密胡子的鲜卑士兵,踢了旁边的人一脚。
“皮达队长,吃饱后我们还南下抢羊吗?”
另一个瘦的鲜卑士兵嬉笑的献媚道。
“哈斯莫,今我得回去了,出来很长时间了,也没见到几只肥羊,这些汉人都被我们吓跑南下了,再往南就碰到他们的军队了!”
这个皮达还算有点头脑,知道大汉军队正在边界集结。
这时刹密拿着羊肉走了过来,哈斯莫一把抢过来递到皮达手郑
“去分分吧!
都吃上点。”
皮达用手中的短刀割下一块,随手把剩余的羊肉扔给哈斯莫。
哈斯莫把最大的留给了自己,最后剩余的扔给了刹密和另一个人。
四人围在一起大口啃起来,不时的拿出腰间的牛皮袋喝口马奶酒。
吕布趴在山头上对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楚,在九原生活多年,早就熟悉鲜卑、匈奴等族的语言,他们口中所谓的‘肥羊’,就是生活在边疆的汉人。
吕布左手持弓,右手抽出一支利箭,缓缓拉满弓弦。
大汉士兵的标准配置的弓箭都是五斗角弓(后世约30千克),而现在吕布已经能左右拉动一石角弓,所以他的弓箭是专门自己制作的。
一石角弓射程已达二百三十米的距离,别在普通士兵中,就是军中将领也是凤毛麟角。
吕布迅速起身,以半蹲姿势,早已拉满弦的弓箭,“铮!”
离弦长箭如毒蛇吐信,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向谷底正在进食的鲜卑士兵。
正在吞咽最后一口羊肉的皮达,刚抬头,只见一抹寒光迎面而来,随即感觉胸口一痛,临死的最后一眼是看到一支利箭插在自己胸口上。
“飕!
飕!”
两支从不同方向的利箭,分别盯住了自己的猎物,同时以不同角度射进了对方要害。
“杀!”
吕布大喊一声,收好弓,抽出腰间环首刀,冲向谷底。
老马和瘦猴子也纷纷起身,气势恢宏的一起杀向鲜卑士兵。
此时的哈斯莫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不知所措,当看见三个同伴纷纷倒在血泊里时,立即连滚带爬的冲向自己的战马。
吕布的距离最远,但冲刺的速度最快,眨眼间就距离他不足五十米的距离,那哈斯莫看到吕布如风的速度,冰冷的环首刀散发着嗜血的寒光,八月的季节里,竟让他背后冷汗淋漓。
哈斯莫仗着高超的骑术,催动战马奔向谷口,鲜卑战马都是草原良驹,被主人驾驭着,也意识到危险的到来,撒开四蹄奔跑起来。
“驾!
驾!”
哈斯莫双腿紧紧的夹着马腹,手中马鞭不断抽打着马臀,慌乱中还不忘扭动身体防范背后的箭矢。
吕布三人一前一后跑到三个鲜卑尸体旁边,老马和瘦猴子赶紧查看对方是否死亡。
曾经,你们毁了我的人生。现在,我回来了洗干净脖子,等我喂,那个谁,我不需要帮手,麻烦你离我远点儿行吗...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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