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在王庭之战打的一边倒的局势,而高顺带领者三百陷阵士卒,也早早的等待在王庭军队归途的路上。
三百全副精良铠甲手持长枪的重装骑兵士卒分成五排,整齐的排列在大道上。
每一个骑兵的头盔仅露出一双冰冷的双眼,仿佛前面的一切都是阻挡前进的障碍,“所以,必须清除!”
王庭军队在他们的大人带领下驱赶了素利后,赶紧原路返回!
翻过前面的山丘就是王庭营地了,但对于他们的大人来却感觉脚底一股子冰冷传遍全身。
特别是鲜卑族中的武将,部落间征伐不断,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练就了他们面对危险时的直觉。
这位鲜卑武将立即下令停军,并派斥候前去打探。
“报!
大人,前面有三百多敌炔住了去路!”
很快斥候回来了。
“什么?才三百人,哼!
素利这狗东西都不是我对手,更何况三百人!
全军集体冲锋,把他们的头颅给我割下来喂狗!”
鲜卑武将一副自信的样子,根本没把这高顺等三百多人放在眼里,那斥候兵还想再什么,但那员武将早就已经带领着骑兵迫不及待的跑了。
三千骑兵奔跑起来,卷起滚滚尘烟,如一条嗜血的巨蟒,狰狞着露出阴毒的獠牙。
高顺冷静的双眼早就看到了那扬起的沙土,手中的赤胆刀握的更紧了,陷阵第一次上阵,也是他独自第一次领军,让他年轻的心里有一丝悸动,使得他对胜利更加渴望。
“来了。”
鲜卑军队出现在陷阵视野里了!
双方相距不到两里,高顺仍然稳稳的坐在马背上。
“又近了,还有不到一里。”
高顺单手举起赤胆刀,“陷阵!
陷阵!
陷阵!
箭矢!
冲锋!”
以高顺为箭头,陷阵有次序的冲锋,当整支陷阵奔跑起来时,形如箭矢,形如塔基,冲锋陷阵,无坚不摧!
在汉末记载中的陷阵,是每战必克,其他就没有过多记录了。
其实每战必克,就明了陷阵的威力,上马能冲锋,下马能攻坚。
所以,吕布把最好的、最先进的优先配备。
对于重装骑兵,必不可少的几样东西,马鞍、马蹬和马蹄铁,吕布更是毫不吝啬的给他们装备上了,这样才能让重装骑兵更好的发挥。
吕布当时拿出这三样东西时,让很多士兵都不能接受,吕布只能亲自实验,并把他们的好处讲解给士兵们,这才让士兵体会到马鞍让骑士坐着舒适,马蹬让骑士更好的控制战马,以及稳定身体,马蹄铁保护战马的四蹄,经过几的训练和使用,渐渐的都离不开他们了,都夸赞这东西的神奇。
面对陷阵营无所畏惧的冲锋,正在奔跑中的鲜卑骑兵顿时一阵躁动,那位鲜卑武将见迎面虽然仅三百多人,但个个身披重甲,就连战马也被一层铁甲包裹,手中的兵器更是闻所未闻的一杆长枪,这是什么骑兵?鲜卑阵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装备,这员鲜卑武将恍然大悟,一定是搅动西部鲜卑的那支神秘部队。
可是作为鲜卑第一勇士的他,又怎么会把对手放在眼中呢!
“杀!”
他高喊一声,鲜卑军队好似打了鸡血一般。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