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3章 郑家犬事前机警(第1页)

徽宗皇帝的时候,有个姓郑的福州人,参加考试之后被封为奉议郎,在京城闲居一段时间之后,想方设法几经运作,终于在宣和年间弄到了一个实缺,出任乐平县令。

在去乐平之前,因为赋闲在家,郑某托人弄了一只猎犬的崽子,打小就养在家里,驯得很熟,朋友们出去围猎的时候没少给郑某挣回颜面。

关键还有,这狗虽然架势长的很凶,站在那里不怒自威,看家护院是相当的雄势,但却从不咬人,家里的童仆都能管得住它。

所以,郑某去乐平上任的时候,也就没把狗丢在京城的宅子里,带着它到了乐平。

都说车船店脚牙,无罪就该杀。

但是在古代,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却也是官府认可的行业。

比方说牙婆,她的本职工作是贩卖胭脂、花粉等妇女用品。

可在古代,除非是因为生活所迫,通常情况下,家里的女眷又是不能随意出门的。

这样一来,在客观的市场需求之下,本来走街串巷的牙婆,也就能够进入豪门大户的后院。

于是,牙婆的业务范围也就有了拓展。

除了贩卖胭脂花粉,如果大户人家需要宠妾、舞女,使唤丫头,也就往往会找牙婆打听。

就如《红楼梦》里讲述的那样,贾府的丫头如果犯了大错,就会叫“人牙子”

带走卖掉。

像牙婆、媒婆、师婆这些,因为其职业本身的原因,既能为官府奔波,也可以为富户操劳;即使偶尔犯了点小过失,老百姓还可能真拿她没办法。

但这些人混迹于社会,自然也就很乖巧,而且也正如行有行规的说法,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堂口。

假如说衙门的大佬换了,他们也会通过大佬们的家眷拜拜码头,认认主子。

郑某到乐平的时候,带着家眷。

自然,像乐平的三姑六婆,也就想办法到郑某的后院走走,给郑氏奉上些礼物和几句好话。

郑氏跟着郑某这么多年,也自然明白这些道理。

虽说也知道提防这些人,但奈何自己从老家就跟着郑某四处奔波,到了乐平也是人生地不熟的。

这个抛头露面来拜见郑氏的妇人,手上的胭脂花粉品级又好,又会说话。

在拜会了郑氏几次之后,郑氏也很看重她,于是,这妇人也就经常性出入在郑某家。

郑某家的狗,对这个妇人,也是相当的熟稔。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顶级神豪

顶级神豪

女朋友嫌林云穷,跟着富二代跑了,结果突然冒出个首富外公来跟林云相认。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跟我相认,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也绝对不会跟你相认的!叮,银行卡到账一亿!嗯,真香成为富三代后,林云渐渐明白一个真理,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试读三章,不精彩你砍我)...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双洁欢脱甜宠文新浪微博ID囧囧有妖的围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