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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争强好胜的天后(第1页)

林浅语不得不承认,陈洛的分析十分接近事实。

大约一个月前,林浅语的助理向她汇报,说粉丝群内有人在讨论她的狗粮文,问要不要找律师告侵权。

林浅语没有直接找律师。

出于好奇,她看了一下陈洛的书。

看着自己在书中说的一些话,林浅语羞耻感直接拉满。

但是陈洛在书中写的部分歌词让林浅语有些上心。

身为一个专业的歌手,林浅语觉得部分歌词可圈可点。

她想要借鉴化用一下这些歌词。

当然,不是抄。

音乐人的事情,怎么能叫做抄呢?

为了确保歌词没问题,林浅语上了官方网站,输入具体歌词查询版权隐患。

万一陈洛只是将一些她没听过的冷门歌词写进书里了呢?

一查,还真给林浅语查出来了。

这些歌词竟然出自已经注册的一首歌。

注册者还在歌名后面加了个括号,括号中的内容是“未售出”

这很正常。

很多不入流的作词人与作曲人,都会用这种方式推销自己的歌。

有的人在括号里加的内容更加夸张。

《夕阳(火爆全网!

天王天后都争抢!

)》

自卖自夸型。

《短暂的爱(求求你们听听deo吧,真的很好听的)》

卑微窝囊型。

《天天天天(哈哈哈哈哈哈又是卖不出去歌的一天)》

精神状态有待查询型。

林浅语偶尔也会上去找找乐子,听听那些卖不出去的歌,看看能不能淘出点什么好东西。

但是很可惜。

大部分的歌卖不出去都是有原因的。

林浅语当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听了陈洛上传的deo。

怎么说呢……

她觉得陈洛为了让歌卖不出去,在唱功方面也下了一番苦功夫。

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这个机会,立刻让助理联系了陈洛。

旁敲侧击的询问之下,林浅语发现陈洛好像就是歌曲的作者。

于是林浅语让经纪人将陈洛约了出来。

她判断陈洛很有可能是她的粉丝,于是她打算以一个平易近人的偶像与陈洛交谈。

但是她终究不是一个特别外向开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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