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浅语不得不承认,陈洛的分析十分接近事实。
大约一个月前,林浅语的助理向她汇报,说粉丝群内有人在讨论她的狗粮文,问要不要找律师告侵权。
林浅语没有直接找律师。
出于好奇,她看了一下陈洛的书。
看着自己在书中说的一些话,林浅语羞耻感直接拉满。
但是陈洛在书中写的部分歌词让林浅语有些上心。
身为一个专业的歌手,林浅语觉得部分歌词可圈可点。
她想要借鉴化用一下这些歌词。
当然,不是抄。
音乐人的事情,怎么能叫做抄呢?
为了确保歌词没问题,林浅语上了官方网站,输入具体歌词查询版权隐患。
万一陈洛只是将一些她没听过的冷门歌词写进书里了呢?
一查,还真给林浅语查出来了。
这些歌词竟然出自已经注册的一首歌。
注册者还在歌名后面加了个括号,括号中的内容是“未售出”
。
这很正常。
很多不入流的作词人与作曲人,都会用这种方式推销自己的歌。
有的人在括号里加的内容更加夸张。
《夕阳(火爆全网!
天王天后都争抢!
)》
自卖自夸型。
《短暂的爱(求求你们听听deo吧,真的很好听的)》
卑微窝囊型。
《天天天天(哈哈哈哈哈哈又是卖不出去歌的一天)》
精神状态有待查询型。
林浅语偶尔也会上去找找乐子,听听那些卖不出去的歌,看看能不能淘出点什么好东西。
但是很可惜。
大部分的歌卖不出去都是有原因的。
林浅语当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听了陈洛上传的deo。
怎么说呢……
她觉得陈洛为了让歌卖不出去,在唱功方面也下了一番苦功夫。
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这个机会,立刻让助理联系了陈洛。
旁敲侧击的询问之下,林浅语发现陈洛好像就是歌曲的作者。
于是林浅语让经纪人将陈洛约了出来。
她判断陈洛很有可能是她的粉丝,于是她打算以一个平易近人的偶像与陈洛交谈。
但是她终究不是一个特别外向开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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