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1章(第1页)

应有初表示一只就够了,何春芳爽快的答应,麻利的捉住应有初指定的那只大肥鹅,用称一称,八斤三两。

“城里鹅肉二十文一斤,大家都是邻居,你们给我一百六十文好了。”

何春芳扼住鹅的脖子伸手递给他们,应有初接过时看到留意到何春芳的手臂上有不少青紫的淤青。

顺着应有初的目光,她显然也注意到手上的伤痕暴露了,神色慌张地用衣袖遮盖住。

“安安,我银钱没带够,你回家再取一些过来。”

应有初支开俞安说道。

待俞安走后,应有初皱紧眉头才开口:“何婶,你手上这些伤是周大志打的吗?”

何春芳手臂上的伤痕一看就是人为鞭笞出来的,再结合周大志好赌嗜酒的作风,应有初能断定这肯定是周大志家暴所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何春芳侧头眼神躲闪的说着。

“他这样对你,你怎么还能和他过得下去?”

应有初追问道。

“别说了,你买完鹅赶紧走吧,不要插手我的家事。”

何春芳开始赶人。

应有初想到古代的和离的说法,急忙说:“你们和离吧。”

何春芳苦笑,“和离?谈何容易。”

她何曾不想和那个畜生一刀两断,若是和离,单单是婆婆不同意这一点,就无法和离。

“若周大志不同意和离,你大可以去衙门里状告他,我可以为你作证,亦可以给你写状告书。”

应有初有些激动的说。

“不说能不能和离,就算和离成功了呢?栓子怎么办?让他跟着那个赌鬼的爹吗?”

何春芳瞪着应有初,眼里霎那间布满血丝,“他还这么小,这么小。”

应有初愣住,他回忆起朝代的律法,妻子或者夫郎想要主动离婚必须满足以下三条中的一条,一,丈夫外出而三年不归。

二,丈夫将人转卖他人。

三,丈夫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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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在这个男权社会中,离婚的主动权几乎都掌握在男子手里,而另一方,毫无话语权。

他像是喉咙一下被人扼住,说不出话来。

俞安此时取钱回来,敏感的察觉到两人气氛沉重很不对劲,“怎么了?何婶,你眼睛怎么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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