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4章(第1页)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没能熬过小她近二十岁的情敌,一命呜呼没两年,老头子马上和小女人正式结婚,还公开收养小女人前头的儿子为义子,颇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任性。

然而,“苦尽甘来”

、夫唱妇随没有几年,老头子也不行了。

临死前,他吩咐黑压压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贤孙们,将来任何时候都要视小女人为“亲娘”

“亲祖母”

,“我死之后,无论何时,皆须以你母亲苏女士之命是从”

饶这么吩咐着,还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贤孙们生吞了爱妻。

据说私下里给了小女人一笔巨款,让她带着两个儿子远走美国。

后来,不知是先祖父遗言的震慑力,还是因为她是家中辈分最高的人,这个家不知从哪年起就有了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时候,由台湾这边的长子或长孙去纽约探望、祝寿。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间都是父亲去纽约。

父亲身故后,换大哥去。

可是大哥现在也是重病缠身,躺在“荣总”

的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这副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说,都是祖辈的恩恩怨怨,隔了两代人,他肯定没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阿嬷不亲也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十几二十年没见过面。

先勇还有一点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们留在台湾的这一支明明家大业大,却随着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纽约的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渐渐风生水起。

传闻小女人早年间用着常夫人的名头,在小而紧凑的纽约华界发展了不少人脉,经行家点拨,在华尔街做股票,赚得盆满钵满。

所以,先勇这次来,总有点去阔亲戚家串门的窘迫。

公园大道的常夫人

虽然是第一次来,兰珍和先勇很容易便找到了阿嬷的家。

在这个叫“曼哈顿”

的小岛上,你不需要任何的导航系统,只要知道目的地的交叉路口在第几大道和第几街,就能顺利到达。

纽约客们连坐那标志性的黄色出租车,也是这么吩咐司机的:“把我送到第x大道和xx街。”

阿嬷家是一幢红砖的战前合作社公寓,总有八十年历史了。

这里门禁森严。

在等阿嬷家的东南亚华裔保姆南希下楼来接时,兰珍问:“你阿嬷家的电梯会不会是那种直达她家的私人电梯?就像电影里面放的上东区豪宅那样。”

先勇答非所问:“我看上东区也就这样吧,楼都蛮老的了,感觉还没有你在多伦多那个楼现代。”

兰珍不敢苟同:“哪有?我觉得这里的氛围跟气场甩多伦多几条街好不好?location!location!location!(地段!

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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