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都到了二十多岁,早就错过了时机,若非遇到顾绛,也就只能再活一两年了,即便有顾绛在,也难以撑过十年。
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精力不足,虽然人很聪明,读了不少书,也有功名在身,但要再进一步,那消耗的精力就不是他这样的身体能支撑的了,考一场科举大概能要了他的命,所以他早就抛下了经学,只随爱好看些与功名进取无关的杂书。
以世人的眼光来看,他可以说是文不成武不就了,偏偏还出门不多,见识也少,为人颇为天真。
但他优秀的地方也很明显,他的心性很好,深得“静”
、“和”
二字,对所有人都一样斯文有礼、谦和俭让,并不因为体弱而滋生阴霾心思,反而更能体谅人活着的艰难,对世俗名利看得很淡,通透闲雅,用情却很深。
是个真正的君子。
原著中他在故事开始前就去世了,连王语嫣都没见过。
他娶了李青萝,同房之时不会不知道她失身之事,否则后来她怀孕显怀哪里来?但他依旧接纳了这个妻子,将王家的基业留给她,慕容夫人怀疑李青萝的清白,王家的下人却依旧回护王夫人,认为都是慕容家的人不好,其中根源当然不可能在连女儿是生是死都不知道的李秋水,只能是主人的态度如此。
而且这些仆人一定说过王家少爷许多好处,以及他对这个女儿的期待,才惹得王语嫣提起父亲每每落泪。
李青萝却心心念念都是段正淳,把夫家在太湖中的山庄种满当年和情人定情的山茶花,甚至以重金购买名种,连山庄的名字都改做“曼陀山庄”
,如此鸠占鹊巢,难怪慕容夫人对她极其不满,甚至在丈夫死后,和她彻底闹翻了。
都是一样痴人。
原本是痴,如今也是痴。
在顾绛身边长大的李青萝难道不知道王霄和的寿数很短吗?她当然知道,她自幼和草木为伍,精熟植物习性,通晓医药,一看就会知道王霄和病入五脏六腑,是活不长的。
可她还是要嫁给对方,哪怕要面对生离死别之苦,依旧不悔。
顾绛都不知道是像原本那样念着一个的确爱她,却无法在一起的男人来得执着,还是夫妻俩情投意合,却天不与寿来得苦涩。
他们家阿萝这姑娘,说她眼光不好吧,段正淳的确是个少有的正直之人,王霄和也是儒雅君子,名士风度,你说她眼光好吧,段正淳风流多情,好过的姑娘连他自己都快记不清了,私生子女满地跑,王霄和更不是能够长相厮守的对象。
李青萝自己对此也不知该说什么:“姑姑,都是没办法的事。
我在姑苏遇见他,我原本都不愿意靠近男人了,可他也不靠近,就每天都来,远远坐着看花,我见他身体不好,心中也怜悯,便叫他早些回去,他说家里太闷了,想出来坐坐,我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他也看不见我在花丛里的模样,就这样聊起来。”
“我给他讲西夏的山,辽国的雪,中原的长江黄河,说各国女子的穿着,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他听什么都很高兴,因为他从来没去见过,但他说自己住的太湖也很美。”
“四八云端岛,峰连二七葱。
湖平天宇阔,山翠黛烟朦。”
已经做妇人打扮的李青萝没有再像少女时牵着黏着人,她坐在向阳的窗户下,望着窗外的梅树,眼神有些恍惚,面上带笑:“我也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他了,人的感情大概都是不受理智控制的,我是最任性的人,便问他要不要和我一起,他却说自己恐怕没有这个福气。”
说到这里,李青萝掩面而笑,眼中却泛起了泪意:“我便告诉他,他不用担心,过得一日是一日,我曾喜欢过一个人,那时我觉得今生今世就只喜欢他了,现在我不又喜欢你了吗?你死后,我伤心几年,也会再喜欢上别人的,我们天山上的女子寿数悠长,青春不老,你只要为自己想就好,你就说,愿不愿意娶我。”
“他也是没见过外面温柔和顺、贞静守节的姑娘,遇见我这么不讲理的,居然还笑起来了,说,那就好。”
——————
“我的身体自己清楚,原本我并不想和阿萝完婚的,说是求娶,不过是给她和我自己一个念想,若非姑姑说能保我十年,我是不敢有这念头的。”
王霄和裹着棉衣狐裘,身上衣物一针一线,都是李青萝自己的手笔,绝不假手于人,他体弱畏寒,所幸缥缈峰上湿润温暖,倒比水汽重的太湖还适合养病,李青萝依旧害怕他着凉生病,他的身体一病就要卧床不起,十分受罪。
“有时候我也想,我这样是拖累阿萝,她是仙女一样的人物,世上多的是愿意一心一意呵护照顾她的人,我却反要她来照顾我,她年轻时喜欢大江南北地走走看看,为了我困在天山上,连她过去不喜欢的武功都拿出来反复研究,我一个短命之人,何德何能。”
他坐在白梅树下,脸色苍白,眉宇间淡若轻雪。
天山上的仆从都是顾绛教过的,人人身怀绝技,无惧寒暑,身着单衣,只有王霄和穿得多,顾绛有时觉得他裹着毛绒绒的狐裘,像是一只白兔子蹲在树下。
心肠也软得像个兔子。
顾绛答道:“她愿意如此,就算是你也拦不住她。”
王霄和叹道:“是,我拦不住她。
姑姑,我入冬时又犯病,最艰难的时候,也想过干脆一死了之。”
顾绛当然知道,若不是有他出手,这场病就该是王霄和的命数到了。
从鬼门关绕了一圈回来的人咳嗽了两声:“可您猜那天阿萝说什么?她说,我若是敢放弃,丢下她一个人,让她体会到锥心刺骨的痛苦,她就赶在我咽气前先死,让我尝尝这是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