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2章(第2页)

可怜的陆浩每个周末回家都要跟奶奶撒娇卖萌自己争取解馋的机会,他妈可不会帮他搞定奶奶。

老太太每次付钱都要念叨十块钱做一顿饭贵的哟,现在一个住家小保姆一个月工资才三四百块。

自从和连玉郑琳琳成了饭搭子,陆浩就得到了每天都解馋的机会,似乎每天都能吃上心姐做的饭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动力。

一开始连玉还有些不理解陆浩为啥每天都坚持请她和郑琳琳喝汽水,同学之间互相吃几口饭的事儿搞得好像她们俩占了陆浩多大便宜一样。

要知道陆浩每天中午去校外买饭要花三块钱,汽水五毛钱一瓶,她们两个喝三天的汽水就够陆浩一顿饭钱了。

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的道理陆浩这位大少爷不懂连玉这个每天坚持翻垃圾桶捡破烂儿卖钱的穷孩子可太懂了。

后来听过陆浩简直是声泪俱下的控诉后,连玉才多少有点明白这位少爷的心路历程,简而言之就是——矫情。

爷爷做的汤里没有油星他不爱喝,姥姥炒的菜里汪着一层油他不爱吃,汤里有姜味儿他不吃,炒菜没用葱花姜末炝锅他不吃,这不是矫情是什么?惯的他臭毛病!

然而这位大少爷在面对连心出品的伙食上却一反常态啥毛病都没有了。

据他自己说,吃爷爷姥姥做的饭那叫孝顺,吃校外盒饭那叫生存,只有吃连心做的饭那才叫生活,还是有品位的生活。

连玉夹着一根沾满酱汁的土豆条看着陆浩磨牙,“那吃我做的土豆酱叫什么?”

陆浩仰头咕咚咕咚喝下两口桔子水,擦擦嘴巴说有点咸。

靠!

不说就是看不上的意思。

连玉也不追究,她做饭的手艺一般般,反正吃不死人就是了。

最拿手的就是土豆酱,已经连带三天的土豆酱了,她自己都有点腻味,也就郑琳琳还一如既往的捧场。

没办法啊,一到秋收后办婚宴的人家就多,田大舅接了远离县城的大田区一个村里两户人家的婚宴,两家前后脚办婚礼,连心得跟着去帮厨一个礼拜,路远就不回家住了。

这才第三天,别说她想她姐了,看样子陆浩比她还想呢。

陆浩说:“我一直有个疑问,心姐为啥不干保姆啊?她做饭那么好吃,家务活也在行。”

连玉斜着眼睛瞥他,“少爷,你是习惯了被人伺候,不知道伺候人的活儿有多麻烦吧?”

郑琳琳这时候反问道:“你咋知道大姐不愿意干保姆?你问过?”

连玉经她一问也反应过来,连忙看向陆浩。

陆浩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是他想让他妈雇连心来家里当保姆来着。

一来他奶奶身体不好,平时他爷爷一个人又要做家务又要照顾奶奶,年纪大了有点吃不消;二来家里本来就有想雇个住家保姆的想法,要是雇的是心姐的话那他绝对当机立断就去教务处办理走读手续,天天回家吃香的喝辣的去,每天早起一个小时赶公交他都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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