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和金女孩趴在餐桌上,研究着两份完全相同的租房合同。
租赁人都是一名叫罗展的男人,唯一不同的是租房者签名处,一个写着凌霄,一个写着叶雨菲。
凌霄摸着下巴,望着身边这名叫叶雨菲的女孩,说道:
“所以,罗展这孙子是把一套房,同时租给了咱们两个人是吗?”
“好像是的,要不打电话问问他吧。”
“我来打,他的电话我还留着。”
凌霄拨打了罗展的号码,不出所料,对方的号码已经停机。
“我觉得咱们应该去报警。”
叶雨菲“嗯”
了一声,手腕一抖,转了个枪花,把p443手枪给收了起来。
“呃……你该不会是境外敌特吧?”
凌霄的脑中已经为叶雨菲构建了一个敌国美女特工的大致轮廓。
“不是,我这只是水弹枪,吓人用的。”
“呼,真的吓到我了。”
二人随后便一起前往警察局。
警察叔叔在对比两份合同后,给出了明确判断。
叶雨菲的合同是8月初签署的,凌霄这份的日期则是8月末。
根据时间先后的规则,后签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属于罗展的欺诈行为。
而这个二房东罗展因欠下赌债已经逃回老家。
协调异地抓捕需要时间,在警察叔叔的安慰下,他们只好先返回出租屋。
既然这间房子是叶雨菲先租下来的,凌霄自然没有逗留的理由。
他自觉地收拾好行李,将钥匙交给叶雨菲,便转身离去。
刚一关门,凌霄就郁闷地停下了脚步。
“这都晚上了,我去哪儿过夜啊?”
他嘟囔着坐下来。
自己刚刚得罪了宿舍里的三个大聪明,就这么回去实在太没面子。
只是囊中羞涩的情况下,住酒店显得实在太奢侈。
就在凌霄为今晚的着落愁之时,3o2室的大门被推开一条缝隙。
一双碧蓝色的大眼睛,在门缝中忽闪忽闪地眨着。
“你……会做饭吗?”
叶雨菲娇滴滴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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