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3章(第1页)

换封面了!

这个不错吧!

(挤眉弄眼搔首弄姿求互动)

相撞

小久睡眠浅,八岁就养成的习惯。

那时候生活环境没有现在太平,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个人住,晚上要是出点意外都没人提醒帮忙。

人祸暂且不提,因天灾丧命就实在令人唏嘘。

而且他本身就有过这样的经历,肩膀上的疤痕就是烈火烫出来的。

跟宁作睡在床上的那几天小久身上总会多出只手或脚,今晚却意外轻巧。

他稍感奇怪,不自觉呢喃了几句,翻身往里调整了下枕头就要继续睡,背后忽而传来一些细响。

先是关闭柜门的吱呀声,紧接着是不那么清晰的脚步声,那人像是刻意放缓了步子,从里到外,逐渐远去。

小久睁着眼睛不敢动弹,他第一反应就是进小偷了。

因为少爷睡觉是非常沉的。

即便他睡相不好,肢体主张大开大合,时不时还会磕到床头或墙,但一次都没醒来过。

白天看到分散在自己身体各处的小块淤青,还非常不解的样子,似乎并不知道那些伤是从哪来的。

也特别爱睡觉。

刚来那几天像长在了床上,吃了饭就是躺。

他还怀疑过少爷的骨头是不是长软了,但他记得人类不是软体动物。

而且每次撞到对方,自己都非常疼,少爷整个人其实是硬邦邦的。

这都是他直接排除脚步声属于宁作的决定性因素。

小久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背后。

他知道遇到小偷的正确做法——只要对方没有伤害你的意图,就要装睡保持安静等人离开,舍财保命,安全第一。

等确定彻底没了声响,小久才松了口气。

他慢慢转过身,同时伸手朝宁作那边摸,但只碰到早就不剩一点体温的床单。

心里咯噔一下,他翻身坐了起来。

凌晨四点多,窗帘透出些许白光,足够看清周身的景象,旁边枕头上血红一片。

人总是会被最鲜艳的颜色夺走目光,小久并没发现枕头之外的所有地方都是干净的。

没有谁流血时血只固定流一个地方,也没有小偷是天转亮才行动的,但小久早就没有心思细想这些。

看见那摊血他下意识就一条逻辑线捋过去,认为宁作遭遇了不测。

一旦这个设定在他脑中成型,再想要消除,就必须等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刻。

只有那时候他固有的逻辑线上才会出现新的分支,迟钝地注意到其他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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