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一半,看袁术脸色不对,马灵耀赶紧嘿嘿笑着改口。
当两个斗神将,一个祖巫带着一个跟屁虫前往赌蛋店铺,开始人前洗白脸的大事时,
北海侯的座上宾,斗神将于毅,偷偷摸摸地来到了北海城外的一座小山谷处,左右看看无人,一跃而起。
在半空之中,于毅整个人都膨胀起来,张开了双臂,羽毛垂下,遮蔽了半个天幕——
一只巨大的大鹏鸟,扶摇直上,一翅扇出,风起云涌,雷声轰鸣。
四周的飞禽走兽,都收敛了气息,怕被这可怕的神兽给瞄上了。
“哈哈哈,这样才舒坦!”
于毅深吸一口气,感受着不受束缚的愉悦,在天空中舒展了身子,遨游而行:
“这才是我,天空的霸主——羽翼仙!”
不过三两翅,于毅就飞越了波浪滔天的北海汪洋,在一处连绵数千里,有高山大湖的大岛中部落下。
于毅落下之地,是一处火山口下方,落下的巨大体量,带得狂风四起,将岛上飞禽走兽吹起不少,甚至还有不少野猴子,轻轻一张嘴,就吸入了数十只,微微一含,皱皱眉头:
“味道实在不好,比起人类的酒席来说,差得远了。”
但为了补充飞行消耗的能量,还是勉强吞下。
山顶一朵黑色云彩一阵变幻,化出一张模糊的脸庞:“羽翼仙,你不是要去北海凑热闹吗,顺便弄点人族精血尝尝,怎么这就回来了?”
“一气仙,别提了。”
于毅甩了甩嘴巴,将有些苦涩的血水甩掉,吐槽了一句:“味道真差!”
然后再接着解释:“本来,北海就一个借助气运晋升的祖神,我还无所畏惧,找机会吃点人族,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昨天幽都的鬼仙没事跑来报仇,却被一个小子给吞了大半修为。
这也就算了,那小子当时被鬼仙入体,已经危在旦夕,偏偏边上还有一个喜欢他的大巫,愿意拼却三魂七魄使用了焚情咒,吓跑了鬼仙,救回了这个小子!”
“这么好运?”
一气仙余元也是羡慕不已,升起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趣,一团云朵极速缩小,变成一个中年道人模样:
头戴金丝鱼尾冠,身披暗云大红道袍,面上一块蓝色胎记,遮挡了大半张脸,赤发红须龅牙外突,腰带上还飘洒着点点火星,麻鞋石棉织成,颜值实在是不及格!
不过,联想到他常年住在这没人的荒岛,从事打铁的苦力活,也就可以理解了。
余元来到于毅身边,问道:
“那这小子就算被救回来,也是痛心疾首吧?这么痴情的人可是太少见了!”
“痛心疾首?嘿,啥事都没有!”
于毅睥睨了自己这个同伴一眼,呼呼直喘大气:
“这小子不知道哪里搞来的一堆功德在身,给了救他的大巫,不但没有魂飞魄散,还晋升了祖巫,现在整个北海城三千里地,都是她的成道之地!”
“我还能干什么?别说是吃人了,就是随便做点什么事,都得当心,她会不会在看我?!”
“哈哈哈,道友真是,有些憋屈,只能说是时运不济。”
余元闻言,不由笑了起来:
“也罢,既然道友行事不顺,就留下来陪陪我,我这里还有一个月左右,就能将这火山口中喷出来的地肺蕴藏的剧毒云气,收拢炼化,就着这火山之中的五金精英,铸成一把神刀——
到时候,不必击杀对手,只需见了血,只要还不是祖神,身体不能聚散由心的,不消一时三刻,这刀上剧毒就能将他化为一滩鲜血!”
“哦,这么厉害?如此神兵,不如就叫他化血神刀如何?”
于毅顿时感兴趣起来,兴致勃勃地提议。
看不出来,这打铁匠,在这蓬莱岛的火山口呆了十年,还真的打出了一件好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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