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着高烧,还乱跑。
可见到你的那一刻,就只剩下心疼了。
幸好,输液之后烧逐渐退了下去。
一直犹豫着怎么告诉你陈寂的事情。
还好溃烂在我心口的伤早已被你逐渐治愈。
在那样的雪天,把曾经遭遇的黑暗告知你,而后一同迎接光明。
我性格之前很冷清吗?
我是说在补习班刚刚遇见你的时候。
幸好没有把你吓跑,不然,我去哪儿把我的“小心肝儿”
给找回来。
信不敢写的太长。
怕你在小吃店等的不耐烦。
可我着实有很多话想同你讲。
那我就写的潦草一点,快一些。
知道你很执拗,喜恶也想来分明。
所以你说你喜欢我,我就听到心里去了。
好像从来没有说我喜欢你。
其实,很喜欢。
怕一出口,覆水难收,占有欲就泄露出来,露出我凶神恶煞的样子。
生而在世,真的很美好。
这个感受是从遇到你的那天,真真切切产生的。
虽然你那天真的要把我当成“提拉米苏”
给吞了去。
虽然你很多举动无厘头。
盼着赶紧长大。
拥有可以帮你实现各种愿望的能力。
你不是告诉我说你最喜欢叮当猫?
那我就做你的叮当猫吧。
只做你一个人的叮当猫。
在《飞鸟集》里看过这样的话: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将看到我的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
痊愈是因为你。
知道不公平、诽谤、污蔑、鄙夷,轻蔑,不是人世间的主旋律,善良才是底线的操守。
让我相信爱,让我从冷到暖,让我从寡言到万般柔情,都因你一个人。
好了,不多说了。
你这么没有耐性,怕是等不及了。
对了,我想许一个愿望。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