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那名贼匪当即向着他们纵马起了冲锋。
李殿元惊慌之下,根本来不及应对,只能是扯着嗓子大喊道。
“贼寇来了!
贼寇杀来了!”
“快保护本将军……”
李奕纵马冲锋,手中马刀刀刃向外,横放于身侧。
这是最为典型的蒙古骑兵冲阵时所惯用的拖刀法。
在冲锋时并不采用劈砍的动作,而是借着战马冲锋的度,来带动马刀杀敌。
省力的同时,杀伤力还相当可观。
马蹄声阵阵,李奕一马当先冲杀在最前方。
下一瞬间,他纵马掠过,冲在最前面准备阻击他的一名清兵直接被他胯下全奔驰的战马给撞飞了出去。
清脆的骨骼折断声响起,那名被撞飞的清军还没落地便咽了气。
另一名清军则是被马刀劈到了胸腹,锋利的马刀借着战马的冲势,瞬间割开了他身上的军服,皮肉,骨骼……
下一瞬间,花花绿绿的内脏与猩红的鲜血一起,从狭长的伤口中喷涌而出。
场景触目惊心!
战马奔驰而过,原本聚在一起准备抵抗的李殿元亲兵瞬间被冲散,散乱做一团。
李奕纵马在空地上绕了一个大圈,还不等他再次策马冲锋,陈丕成等人便也冲了上来。
各自手持刀盾,悍不畏死的杀入被李奕纵马冲散的清军人群中。
“投降不杀,顽抗者死!”
小小年纪的陈丕成已然相当悍勇,一边劝降,一边直奔李殿元而去。
原因无他,即便是穿着小兵的衣服,李殿元在人群中依旧显眼。
一群糙汉子中,站着这么一个细皮嫩肉的,只要不傻就知道这人的身份不简单。
李殿元见一名年轻的贼匪向自己杀来,想要提刀抵抗,但手脚却是忍不住的软颤抖。
根本握不住手中的刀!
看着贼匪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自己身边的亲兵接连被杀,李殿元腿脚一软,干脆噗通跪了下来,声音颤抖着说道。
“别……别杀我,我投降,我投降……”
李殿元的亲兵本来还欲要顽抗,见李殿元跪地投降,他们仿佛瞬间被抽去了脊梁骨,一个个纷纷弃械投降。
陈丕成见此,杀意消散,但还是冲上前来,一脚将李殿元踹趴在地上,然后大喝道。
“来人啊,将这些清妖全部捆好,不要走脱一人!”
李奕见此,也就没有纵马再冲,而是策马缓行了回来。
他刚准备数一下自己这次抓了多少战俘,但当他的目光扫到人群中的一人时,眼神却是猛地一亮。
李殿元?!
玛德,自己这下特么算是抓到大鱼了啊!
陈丕成亲手将李殿元给五花大绑,然后来到李奕面前说道。
“启禀旅帅善人,清妖已经全部拿下,未曾有一人走脱。”
“下一步该怎么做,还请旅帅善人指示。”
李殿元被押跪在地上,但在听到陈丕成的声音之后,还是下意识的将目光向着那边看去。
他想要看看,这贼到底长什么模样!
但下一瞬间,李殿元脸上的表情便僵住了。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