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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孩子高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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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致桦还是有身孕之人,那套军衣,向东升整整过了半年,才还回来,理由是,他舅弟穿着去相亲,如果一下子又老不穿,这不就穿帮了。

所以呀,相亲完了,得留下来,继续挥它的魔性功能。

这就是不还的理由。

这理由充分吧。

这就是思维。

偏偏是,向东升的舅弟与见面的姑娘都对上眼了,他舅弟冯少军为了显得那军装真实,时不时就得穿上那么几天,特别是与姑娘在一起的时候。

半年后,直到俩人的关系确定下来了,冯少军觉得不需要装饰了,这才依依不舍地把衣服给了他姐姐美美。

纯粹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哦。

所以,才拖到现在,美美也是替亲弟弟考虑,也不催不要。

他们的逻辑是,既然这军装成全了一对恋爱,就得服务到底。

有一句是怎么说来着:“救人救到底。”

救到一半,上不上,下不下的,还不如不救。

什么逻辑?拎不清的人,永远有理。

衣服是回来了,赵云飞对这军装,再也没有得瑟的兴趣了,甚至于反感这本来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军装完璧归赵之后没几天,小伍趁着家里大人都到地里干活,和几个小伙伴在水边玩捉鱼。

这就是乡村孩子们的日常生活,摸虾捉鱼,最好玩的童趣经历,是每一个乡村孩子的必修课程。

没有这些个成长,那,还叫农村娃么。

就看谁,最早就会摸鱼了。

小来伍还小,跟在大孩子们的屁股后面,玩得带劲呢。

特别是衣服穿得不多的季节,夏天,秋季,都是好玩的时候。

不知是哪家的大孩子,这天,把那沥夹生饭的筲箕,拿到水塘边去洗。

这些活都是家长忙不过来时,留下来给孩子做的。

小孩子最爱洗筲箕。

因为可以用筲箕里的米饭抓鱼玩。

看这洗筲箕的大孩子,他左手拿着筲箕,右手拿着竹刷,把筲箕里夹着的饭米在水里刷出来,那竹筲箕里全是夹生米饭,白白的米粒,留在筲箕里,再用双手把那有米饭的筲箕沉入水塘深处,以手背最长的距离为深度,就这么沉着个分钟,再把筲箕拿起来。

嚯,筲箕里全是小鱼,在筲箕里活蹦乱跳,看着小鱼蹦蹦跳跳的翻跟头,非常过瘾,好玩极了。

一般贪玩的孩子,把筲箕里的鱼,玩弄一会,再把筲箕里的鱼儿放进水塘里,那鱼儿太小了,有的也就棉签那么细小,还没睁眼睛呢。

鱼儿故意放进水里后,贪玩的孩子还想玩,再把那筲箕沉在水里。

再沉个分钟拿起来,又是一群没长记性的小鱼苗。

在筲箕里乱蹦乱跳,非常有成就感。

这些个小鱼儿,不长记性,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英雄气概,就跟这些小孩子们较劲呢,陪着玩耍,看谁玩谁。

小来伍就喜欢跟着大孩子玩这筲箕撮鱼的游戏,太好玩了。

大孩子也是孩子,不晓得危险,带着一帮虾兵蟹将,很是过瘾。

这样,一帮孩子,其乐融融,好不快活,玩得兴起,都不晓得时间,有的小孩子,不是把袖子弄湿了,就是把裤脚口打湿了。

小伍白天跟着大孩子,人多好玩,只顾着把那小手,抓那筲箕里的小鱼,人小,手小,抓不住还非要抓,好不容易抓得一个,没玩到几秒钟,哟,又掉到水里了。

如此无限循环。

小伍太小,湿漉漉的衣服,贴着嫩皮细肉久了,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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