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王若是肯赏光,自当欢迎。”
但见那刚还朗笑著抱著人说话的匈奴王,片刻功夫就换上了副凶狠无比的表情,一双蔚蓝色眸子,也冷冷的泛著寒意。
想来,这便是宫人们都惧他三分的原因。
一个本就长得高壮骇人的男子,说话时还尽透著狠意,胆子小点儿的多听两句晚上都非得做了噩梦不可。
“那麽,与吾皇商议之後,本王定会去匈奴拜访。
现下,还请匈奴王将我家婉婉交还与我,让我们回去歇息。”
不说婉婉的身份,不说他与婉婉的关系,一则是出於防范,再则是出於私心。
本是一心想把漂亮小美人儿留给自家皇侄的,可今个儿下午的那麽一闹腾後,突的觉著,自己留下也未尝不可。
或者,与小暮锦商议著,将小东西留在宫中,伺候他们叔侄两,也是不错。
“贤王客气,不过……婉婉既是要当我正妃了,便应随著我去,哪里需得著贤王费神。”
匈奴王这番话,不仅是说给文风听的,更是说给他怀中的小吃货。
这是他的一时冲动没错,却也有著几番试探。
殊不知,在小婉婉跟前,任何的心机谋划,都决计是白瞎了精神。
那傻不愣登满心吃食的小东西,根本不全然不会在意。
“阿伊,正妃是什麽东西?可以吃吗?若是不行,还是让风哥哥带我去吃蹄膀好了。”
见到两双眼睛把注意力都放到了她身上,小婉婉很努力的把话题里头她觉著兴许是重点的东西抓出来随口问了问。
还真是随口啊,匈奴王王妃,在她眼里,不过就是个猪蹄膀等级,这让匈奴人民情何以堪?!
这边厢,贤王殿下却是听得会心一笑:“小东西,正妃哪里能吃。
不过是个让你成日穿著华丽衣裳,忙著与人聊天陪客东奔西跑的活计罢了。
若是要吃蹄膀,还是宫中的御厨做得好些。
来吧!
风哥哥带你去吃,小暮锦还说要把最好的那一只留给你呢!”
“咦?阿紫不生气了吗?那我们快去找他吧!
看著他,我总是特别又吃食的念头呢!”
原来,“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这个道理,小婉婉比牛顿早知道n百年呢!
瞧瞧,人家把她当下饭菜来看待,她也同样将那五皇子比作了酸酸甜甜的泡菜拼盘哦!
“那麽,我们便赶紧回去吃宵夜吧!
匈奴王殿下,在下告退。”
说完这番话,也不管礼仪风范了,搂抱著怀中小东西,贤王殿下乐呵呵的就踏月而去。
留下半眯著眼的匈奴王伊稚斜,用沈思的目光,盯著他们背影许久不放。
作家的话:
终於将最後一枚吃货男猪迎接出来啦!
哇吼吼,然後就是男猪们的大混战了(喂)
好啦,其实後面应该就是乱七八糟甜蜜蜜了吧!
反正某龙也不会写啥阴谋诡计的,大家等著看吃货把所有男猪踩在脚底的好戏吧(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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