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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不想告诉你们(第1页)

年幼的弟弟将由爷爷抚养长大,她却面临被送进孤儿院的下场。

恰逢进城打拼的大姨孟雨华回乡参加葬礼,孟雨华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去城里抚养了。

她原来的名字很随便——赵大妞,意思是赵家最大的女儿。

“孟凝”

这个名字是孟雨华把她接过去以后帮她改的,自那以后,她就成了孟雨华的女儿。

孟雨华早早辍学、学历不高,在城里只能找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做,她进城的时候,祝家正在招聘住家保姆,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应聘,没想到真应聘上了,这一干就是十五年。

她应聘保姆那年,祝家和隔壁严家正好都多了一个小公子,他们跟孟凝同年出生。

五年后,她把孟凝带去城里,多了一个小孩,她不好意思再在祝家住下去,打算去外面租间房子,没想到祝女士当即给她换了个更大的房间,让她直接把孟凝带到祝家来住。

孟凝就是从那时起与祝且和严临风相识的。

她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没上幼儿园,小学读的是祝家附近的公立小学,而祝且和严临风从幼儿园开始就读贵族学校。

放学以后,她要么自己看书写字,要么帮孟雨华一起做家务,而祝且和严临风有上不完的兴趣班、比不完的比赛、参加不完的社会活动。

她跟他们本该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从某一日开始,他们却自说自话般地把孟凝划入“他们的人”

的范畴之中,无论去哪里,他们都想带上她一起。

孟凝不爱出门,可人在屋檐下,她不得不被他们拉着到处跑,时不时帮他们跑腿送东西,相处时间长了,仨人在外人眼中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她读初一那年,孟雨华被查出来罹患白血病,祝且和严临风大手一挥,二话不说地拿出一百万帮她治病。

他们告诉孟凝,这笔钱她们不用还,因为她是他们的“朋友”

事实上,对于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孟凝有过疑惑——

他们时常会以一副理所应当的姿态让她在雨天送伞、在球场边给他们递水、在节假日做菜给他们吃……

这样的相处模式,真的算是朋友么?

她很少与人交际,在这个问题上,她也很难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

既然当时他们都说她是他们的朋友,那她便也认下了。

朋友,对,他们是她的朋友。

自他们那样告诉她之后,她一直是这样想的。

可现实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在与他们同阶层的朋友面前,他们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原来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甩都甩不掉的烦人跟班。

真可笑。

那又一直跟她玩什么朋友游戏啊?

是想等她彻底深陷进去,再一脚踢开她,观赏一下她的小丑反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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